汪洋的這番話,如同一道閃電劃過我的腦海,瞬間點醒了我。
仔細想想,確實有這種可能性。
否則實在難以解釋,為何十份檔案中僅有一份是關於女性的。
“你說得沒錯,看來我們別無選擇,只能選她了。那就劉麗吧。”我沒有過多猶豫,很快就將答案發給了神秘人。
沒過多久,神秘人的回覆便來了,“你的選擇是正確的,恭喜你完成任務五。接下來請完成任務六,親手製作一把兇器,要求必須具備致命性,能夠殺死一個成年人,而不是一條狗。”
製作兇器的過程並不複雜。
選一把普通的菜刀或者剁骨刀,將刀刃反覆打磨,使其更加鋒利。
這樣的刀具,用來傷人奪命,殺傷力絕對足夠。
不過,既然要求是親手製作,就得融入一些獨特的設計。
我讓小豪用毛巾仔細包裹住刀柄,這樣不僅能有效防止血液濺上去,導致手滑,還能避免留下指紋,為後續行動增添一份隱蔽性。
此外,還在刀刃上精心打造了幾個凹槽。
如此一來,當刀從人體抽出時,就能帶出一些血肉,讓整個過程更加血腥恐怖。
第二天,小豪一覺睡醒,便按照我的詳細指示,開始動手打造兇器。
待制作完成,我迫不及待地將成果拍照,連同設計思路一起傳送給神秘人,並附上文字。
“你看這把兇器怎麼樣?不僅防滑,還不會留下指紋。最重要的是,足夠殺人!而且,能讓目標在極度痛苦中死去!”
神秘人很快回復:“很好,恭喜你完成任務六,接下來就是終極任務。只要你順利完成,就能獲得一個比特幣,或者直接兌換成七十萬元現金大獎。終極任務:在七十四小時之內,殺死你在任務五選擇的目標——劉麗。”
看到這條訊息,我故意表現出震驚,“殺人?你在開什麼玩笑?要是我真把人殺了,被警察抓住送進監獄,那要錢還有什麼用?”
神秘人似乎早料到我會有此疑問,回覆迅速,“我可以幫你逃走,還能幫你獲取國外身份。放心,我有足夠的能力和手段,絕對不會讓你被抓。”
這顯然是一派胡言。
上一個完成終極任務的人,此刻還被關在審訊室裡。
他的審訊影片,我反覆觀看了三遍,對其中細節瞭如指掌。
不過,我還是打算親自去審訊室一趟,當面會會他,獲取更多線索。
我繼續給神秘人發訊息,“要是你做不到怎麼辦?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真是假?殺人可不是小事!”
神秘人再次發來極具蠱惑性的內容,“你想放棄嗎?你真的不想要那七十萬了?你要清楚,你殺的是一個罪有應得的人,這不是犯錯,而是在執行正義,是一種救贖。”
“你甚至可以在網上直播殺人過程,讓數百萬民眾為你見證,為你發聲。到時候,你擁有了超高熱度,國家又怎敢輕易動你?”
“一旦把你關進監獄,無數人會感到失望,他們會高呼你審判者的名字,為你遊行示威,為你鳴冤叫屈!”
“你不是一直覺得你的人生毫無意義,充滿痛苦嗎?現在你有一次大放光彩的機會,那就是成為審判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