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乞活帥》第194章 邊牆朔風(下)(2)

作者:歷史軍事的愛好者·9個月前

“戶部分司?”楊鶴低聲重複道。

明朝各地的戶部分司衙署(即戶部清吏司)是戶部的直屬派出機構。

主要負責各省的財政、戶籍及賦稅管理。

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戶部十二屬部為十二清吏司,其後逐漸形成十三司架構。

它們分掌大明南七北六十三行省布政使司戶口、錢糧,併兼管南北直隸地區賦稅徵收,以及諸司衛所俸祿、邊鎮糧餉、倉場鹽課與鈔關等事宜。

例如,陝西清吏司需管理陝西全省的稅收與財政分配。

明朝中期隨著九邊興起,朝廷於成化九年(1473年),趁延綏鎮巡撫都御史餘子俊將延綏鎮治所遷至榆林之機,在榆林設立戶部分司管理延綏鎮財政事務。

其後九邊其它各鎮陸續開始建立獨立的財政管理體系,戶部透過分司直接參與軍事重鎮的財政監管。 ?

邊鎮戶部分司主要負責管理全鎮的財政收支、賦稅徵收及軍餉調配。

與按察司、都察院等機構共同構成九邊軍事行政體系的核心部門。 ?

陝西三邊作為對抗套虜的九邊重鎮,大明戶部從開國之初就一直在邊鎮屯集了大量軍糧。

例如洪武年間甘肅屯糧多達六十萬石;寧夏屯糧是二十萬石;延綏鎮屯糧十六萬石。

天啟七年開始連續三年大旱,導致各鎮屯糧急劇減少。

到崇禎二年冬,甘肅屯糧已不足二十萬石;寧夏屯糧也只有十六萬石;延綏鎮的屯糧更是不到十三萬石。

後勤保障的壓力和屯田的顆粒無收,現在榆林城的糧價那是粟貴如珠,鬥米四錢,延綏西路更是高達鬥米五錢。

戶部分司衙署依仗掌管倉儲之權,倒買倒賣,大災之年大發國難之財。

一個個吃的肥頭大耳,賺的那是盆滿缽盈。

三邊四鎮各衙門早就如餓狼一般眼饞得緊,此次崇禎帝勤王檄,正好成了藉口。

四鎮總督、巡撫、總兵聯手向戶部施壓,不僅要戶部分司出勤王大軍的安家糧與行糧,還想讓他們補發前幾年拖欠的軍餉。

這要求對戶部分司來說無疑是痴人說夢,戶部分司背靠戶部,哪會把地方督撫放在眼裡?

別說督撫施壓,就是崇禎帝當面要額外錢糧,他們也未必肯給。

雙方僵持不下:戶部分司只肯出按例出六成糧餉,剩下四成要延綏、陝西巡撫衙門分攤;地方督撫這邊卻以大災之年府庫空虛之名寸步不讓。

換作平時,地方多半會妥協,可如今多了股變數——流民義軍。

在各鎮總兵的“默許”下,戶部分司的糧倉、糧道屢屢被義軍襲破,損失慘重。

費書瑜聽說,延綏鎮戶部分司的郎中已鬆口,願出八成糧餉。

但要延綏鎮剿滅或驅逐境內義軍,可張巡撫與吳鎮臺仍不滿意,談判還在繼續。

費書瑜今日在營牆吹寒風,倒不是為糧餉發愁。

這個他反而比較樂觀,感覺年前應該會有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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