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四年冬,京師羽檄晝夜不絕,一道道催戰硃批疊壓在固原總督行轅案上。
朝堂唯知催剿、嚴責速戰,勒令洪承疇盡起三邊精銳,東出關中西剿費書瑜一部,卻對半分軍餉、增補糧草的務實詔旨隻字不提。
關外連年兵燹,三邊府庫早已耗空,此番大舉出徵,四萬將士安家行糧、各路軍需物資,全需洪承疇就地挪移、自行周旋。
案上聖旨墨跡猶燙,字字皆是追責雷霆。
洪承疇抬手輕按詔紙,朝外沉聲傳令:
“傳督轅理餉同知入堂,攜三鎮屯倉總簿、茶馬折價冊、邊軍餉格盡數回話。”
不多時,一名身著青袍、端穩持重的五品文官躬身入內。
乃是總督衙門專管全軍糧餉、倉儲、折價排程的理餉同知,為三邊大軍錢糧排程正職主官。
其身側隨一名布衣幕賓,懷抱三本厚重賬冊,專司核算對賬。
二人次第行禮,冊籍平鋪公案。
理餉同知垂首侍立,由幕賓指冊,他從容稟奏,依九邊出征舊制層層條陳,分毫明晰:
“制臺,此番征剿核定主戰戰兵四萬,依西北邊軍馬三步七定編:馬兵一萬兩千,步兵兩萬八千。
戰時安家餉朝廷有定規:馬兵月餉一兩五錢,三月合計四兩五錢;
步兵月餉一兩,三月合計三兩;
足額核算共需一十四萬四千兩,是安撫軍心底線,分毫克扣不得。
下官盤查固原、寧夏、延綏三鎮官倉,逐項清算庫藏本色、現存帑銀與雜項物資:
屯倉可調安家米四萬石,每石官價六錢,折價兩萬四千兩;
四萬馬步戰兵,人授安家糧一石。
取自三邊十七萬石總屯儲備,僅撥四萬石用作安家糧;
餘一十三萬石依舊封存,專供各鎮戍守、隨軍行糧,不復挪用。
戶部撥剿餉現銀五萬兩,二者合計七萬四千兩,相較總餉定額,仍虧短七萬兩。
下官遂令茶馬司、軍器局盤點積存物料,依官定市價折價補虧:
青鹽一百二十萬斤,折價四千八百兩;
粗白布八萬匹,折價兩萬四千兩;
幹皮棉二十萬斤,折價一萬四千兩;
互市積壓羊皮八萬張,折價六千四百兩;
軍器局制式小鐵鍋六百六十七口,折價八百兩。
五項雜項物資盡數折算,合計五萬兩。
。兩千四萬二十一共,兩萬五加兩千四萬七,計並糧錢舊新
。兩萬兩銀白虧短舊依,下之算核盤通,畢完算清數盡,銀之支可、貨之折可、糧之可凡鎮三
”。缺此補可存庫無再,虛空已皆庫鹽、倉平常縣府今現
:害要問追聲沉,白空冊賬於落目,木案叩輕尖指疇承洪
”?融通以可何有另,資餘無皆庫公鎮三,空虧兩萬兩“
:話回躬,冊清款專司政布出翻,慎謹謹恭發愈神知同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