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等工人都放工回家,檢查好門窗,才和程稚文一道離開絲織廠。
他們在飯莊簡單吃了晚餐才回客棧。
發現程稚文這次住的房間,就是自己上次養傷的房間,沈清有點尷尬。
特別是看到那張床,她就想起自己躺在上面,裸著身子,讓程稚文幫自己擦藥換藥。
沈清越想越尷尬,偷偷去瞧程稚文,就見他一臉的自然,彷彿之前的事情全忘了。
“坐。”程稚文將外套掛到衣架上,僅穿白襯衫和馬甲。
沈清走到圓桌邊入座,四處看著,看到他腰間的皮質槍袋,問:“你這槍哪裡買的?”
“我在美國留學時,住在一幢公寓裡,鄰居是一個德國人,我從他手裡買的這把槍。”
程稚文關上皮箱,轉身走來,手上多了一支黑色酒瓶和兩隻高腳杯。
沈清笑問:“你為什麼要隨身帶槍?明知道開了槍,自己也會有麻煩。”
程稚在她身旁坐了下來,將酒瓶放到桌上,手中一塊白色的毛巾擦著高腳杯。
燭光下,透明的高腳杯被他擦得亮晶晶的。
他擦得異常地專注:“總有就算麻煩,也得開槍的時候。”
沈清就覺得他一個買辦,能逼他開槍的局面,幾乎沒有。
在永州,他程家黑白通吃,無人敢動他程二少;
在江州,知州大人是他的好友;
在上海,他在洋商圈、買辦圈都說得上話。
所以沈清覺得他在國內這片土地,幾乎沒有機會開槍,反倒是他隨身帶槍,本身就是一件風險極大的事。
紅酒起子放到桌上,沈清隨手拿起來,往酒瓶的木塞一旋,用力拔起來,紅酒就開好了。
她接過程稚文手中一隻高腳杯,往裡頭倒了半杯紅酒,瓶口一轉,防止酒液滴到桌上。
又倒好另一杯,才將紅酒放到一旁。
她搖晃著高腳杯醒酒,不急著喝。
程稚文將這一切都看在眼裡,倒是不覺吃驚。
畢竟她都已經說出了“要強國,必須經濟、科技、軍事缺一不可”這種話,會開紅酒,算什麼怪事呢?
若說先前對懷疑她不是沈清這件事還有所猶豫,此刻,程稚文已經百分百確定她不是沈清。
第一次發現她會說英語、會做生意,她說是她丈夫教的,他勉強相信。
後來,見到她提取化學溶液、翻譯全英說明書、連紅酒的開瓶都相當嫻熟,甚至脫口而出強國之重點。
程稚文確定了她不是沈清,卻已經不再著急知道她的真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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