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澈給出答案:“酒吧夜場附近。”
“啊?”王愷驚訝,“成顧問,你對這方面倒是很有了解嘛,經常去?”
成澈擺手,“我只是經常看交通監控,各種戶外的監控。晚上是這些夜場最熱鬧的時候,也是夜場附近小攤販最多的時候。那些喝醉了從酒吧裡出來的人總是喜歡丟三落四,又或者乾脆丟掉這些一次性的玩意兒。”
祁興言懂了,各種熒光棒、發光眼鏡手套之類的就是一次性的玩意兒,各種從衣服包鞋上掉下來的飾品、成人用品、打火機、電子煙就是不小心掉落的;
至於說刮刮樂,反正他要是賣刮刮樂的就一定會去夜場門口,等著那些喝醉酒夢想一夜暴富的客人出來。
王愷也把注意力放在了刮刮樂身上,“這東西也撿?寄希望於喝醉酒的人眼花,沒看清楚已經中獎了?”
“也許吧,但我更傾向於撿回來,攢夠了去賣廢品,這也是紙製品啊。”成澈為王愷這個富二代答疑解惑。
4個親戚兩兩交頭接耳,似乎在商量什麼。
成澈繼續解釋:“我查了一下,這附近最近的酒吧夜場也有3公里的距離。楊秋霜明明可以在附近的超市學校門口,甚至是人流量大的街邊賣貨,可她偏要推著小車,去那麼遠的地方。”
祁興言問4個親戚:“你們知不知道,為什麼楊秋霜喜歡去夜場附近賣糖炒栗子?”
無人回答,但4個人的臉色都有些古怪。
祁興言又板著臉強調了一遍公民義務。
楊秋霜的姐姐先沉不住氣了,“算了,跟你們說也沒事兒,反正不可能是我外甥,那是親兒子,不可能!
“我聽秋霜跟我說過一嘴,說梁永佑學壞了,學會了泡吧!就是在跟媳婦分居以後沒多久。秋霜說她打聽過,那裡面消費可高啦。”
祁興言點頭,“所以楊秋霜是特意晚上去那擺攤賣貨,去逮兒子的?”
祁興言想起了小時候他爸媽去網咖逮他的事兒,沒想到梁永佑一把年紀,也逃不過。
“那是肯定的!我跟秋霜說,你那樣沒用,你得斷了梁永佑的財路,沒錢他就沒法去了。可是秋霜說不行啊,梁永佑有工作,發工資發獎金,還有朋友,有自己的存款和理財,她以前要過,梁永佑說什麼也不給。
“我說那這樣的話,沒用,你逮到一次,把孩子帶回去了,下次他還去。秋霜跟我說,她不是為了逮兒子。”
“那是為了什麼?”王愷問。
“是呀,我也問了,秋霜神神秘秘不說。但我也猜到了。其實秋霜就是想要打兒子一個措手不及,讓他沒面子,沒朋友。”
其他人頓悟:
去酒吧混夜場的人多少好面子,身邊都是朋友,要是一起進去或出來的時候,有個穿的破破爛爛的小攤販突然撲上來,說是其中一個的媽媽,苦苦哀求兒子以後不要再來這種地方,那麼就又是社死的瞬間。
梁國安的妹妹猶猶豫豫,好像有話,卻在糾結該不該說。
成澈耐心地又強調了一遍知情不報的嚴重性。
“其實,其實大概半個月前的晚上,我去過一次酒吧,去找我老公。”女人有些不好意思。
懂的都懂,誰也不追問讓她難堪的部分。
“你看見楊秋霜了?”祁興言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