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鞠斯伯坐在臥室地板上,整個人非常頹廢,身邊圍著十幾個空的滿的玻璃酒瓶,橫七豎八的,像敵人的屍體。
這不是他的行事作風,有床不坐、酗酒、邋邋遢遢,這些本不該出現在一個文字工作者身上。馬修看見他這樣就想把他從地上拉起來,但扯著胳膊拖了半天也沒有挪動他分毫,於是只能放棄,說:“罷了,反正你們Fork身強力壯,在地上躺一輩子也不礙事。”
鞠斯伯直接應激,像被人揭開了傷疤往血淋淋的傷口上撒鹽,立刻嗷嗷叫起來:“你幹嘛要說我是Fork?Fork是什麼好東西嗎?我也不想自己是Fork!”
話一說完,他就抱著酒瓶沒出息地大哭起來,一邊哭還一邊打嗝,活脫脫一個巨嬰樣。
他給自己灌了口酒,哭聲停止了片刻,等一口酒下肚,煩人的嚎啕大哭聲就又開始了。
“別哭啦別哭啦!大男人哭個什麼勁啊?”馬修被煩得捂住了耳朵,可惜男人的哭聲格外有穿透力,他怎麼捂都沒用。最終他決定阻止不了就加入,從地上挑了瓶沒開封的,瓶塞一拔,咕嚕咕嚕給自己灌了一大口。
“好酒!”死神一抹嘴。
“還給我,誰給你喝了?這是我家小奶油留給我的,就剩這麼……十幾瓶了!”
“喲,還小奶油呢!當初是誰拿酒瓶子掄她的?”
“那是沒辦法的事啊!她是女將軍,我不殺她難道還放了她嗎?我也不想,我也不想真的把我的小枇杷砸扁啊啊啊……”
馬修張了張嘴,不知該如何評價鞠斯伯的這種矛盾心理,遲疑再三後扯開了話題:“既然莫一澤留給你的酒就剩這麼點了,你怎麼不省著點喝?應該喝進一口吐回半口,最大程度降低葡萄酒的消耗。”
鞠斯伯還在哐哐往嘴裡灌酒,聞言楞了一下,抬頭對上死神的雙眼,表情更難看了幾分:“因為,再不喝可能就沒機會喝了。”
“什麼意思?”
“要打仗啦!你不知道嗎?我們已經決定向貴族發起鬥爭,打到王宮去,我是“麵包小隊”的領導人,肯定要衝在最前頭,到時肯定凶多吉少。”
有酒液順著嘴角淌下,沾溼了男人的脖頸和白襯衫衣領。馬修盯了一會兒,覺得他很像被刀抹了脖子的人,“鮮血”把皮膚和衣服都糟蹋得不行。
鞠斯伯喝多了,靠在床邊閉上了眼,不省人事的樣子和死了沒什麼區別。馬修簡單收拾了地板,打算不管他了,自己躺床上去睡,手還沒拉開棉被,就被地上的男人拽住了。
“別做夢了,”馬修甩開他的手,“對你們人類而言生命只有一次,你不可能把一個人殺死兩回。”
“我知道,朋友,我只是想說,我是真的愛她,但我沒辦法不殺她,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嗎?”
“顯然,不能。你要是真的這麼愛莫一澤,早就拋棄你的那群平民朋友和她私奔了,很明顯你見友忘色。”
“才不是,你一點都不理解我,也難怪,我能指望死神理解什麼呢?最起碼,我現在不怕犧牲了,要是死了,我就能和澤澤在地下團聚。”鞠斯伯嘟囔著,沈沈睡了過去。
馬修倒不是不能理解他,死神畢竟活了這麼多年,什麼樣的事什麼樣的人都見識過,共情能力還挺強。只是他不知道要怎麼安慰鞠斯伯,總不能說“莫一澤其實沒死,你還有機會再掄她一酒瓶”吧,先不說這話能不能安慰到男人,違反神明守則改變人類命運是要扣工資的,現在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對小情侶中死的一定是莫一澤,而非鞠斯伯。
半夜死神從睡夢中醒來,發現那個誓要改寫卡拉歷史的小說家還坐在地上垂著頭打著鼾,突然覺得他有點可憐,雖稱不上經自己之手的最悲慘的靈魂,但也絕對算不上幸福。
他們這種人起初只是想過吃飽穿暖的安穩日子,會扛槍開炮是出於迫不得已,如果他們最後輸了,那必定會丟掉自己的小命,如果贏了呢,也不一定能得到幸福。“麵包小隊”的其他人馬修不知道,但事成之後鞠斯伯肯定高興不到哪裡去,他會一遍遍地回憶莫一澤,暢想無數種“如果那時”的不同結局。
其實都不用等到那時候,就連馬修,也難免要想象一下小情侶永遠不撕破臉的生活。這幾個月他借宿在他們家其實挺開心的,有吃有喝有事耍,還能時不時邀請同事來開個Party,日子真算得上是滋潤。若不是莫一澤在鞠斯伯面前暴露了,他們仨說不定能一起住上三年、十三年、三十年,等到他倆壽終正寢,等到馬修過膩了這種“隱形人”生活。
廚房裡還有幾塊上好的乳酪。
死神再次閤眼前想到。
明天就去吃掉它吧,等莫一澤從昏迷中醒來,血雨腥風一刮,日子只會更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