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嬌妻文里當原配【完結】》第240頁 城中村可能會拆遷的事情(2)

作者:九紫·9個月前

徐惠風家因為人口少,只有三個人,他們家選的是按照房屋比例來分的,但因為他家一樓是門面,門面的價值和住宅又不同,一樓是按照一比二的比例。

當然,要是不要房,也可以直接要錢。

最終確定的方案中,例如徐惠清,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要房,以她家的房子面積,可以直接分一棟六層一個單元的房,也就是十二套房;如x果要錢,可以分到六十萬元錢。

也可以要一部分房,要一部分錢。

徐惠清自然是要房。

這時候的六十萬元錢,看著很多,可花完之後很快就沒了,可若是一棟房,未來隨便賣一套兩套,就有六十萬了,況且一棟集中在一起的房子,未來租出去也十分合適。

而且拆遷補償的房子位置雖沒有現在城中村所在的位置這麼優越,和隱山商品市場的一期只隔了一條馬路,與隱山公園相鄰,但位置也沒有差到哪裡去,就是徐惠生家後面那大片荒地的地方。

現在那裡是看著荒蕪又偏僻,可這裡未來緊鄰著隱山商品市場的二期和三期,距離隱山公園也不遠,再過去就是德清那一片的區域,又能荒蕪和偏僻到哪裡去呢?這裡未來勢必會因為隱山商品市場的存在,成為最為繁華熱鬧的區域之一。

別的不說,建在這裡的房子,出租肯定是不愁租的。

徐惠生見徐惠清只要房,不要錢,他也和徐惠清一樣,原本二百四十平的房子,拆遷能夠分得的房子有三百六十平。

徐惠民原本想選擇一部分錢,一部分房的。

他有兩個兒子,一個兒子一套房,將來結婚就可以了。

結果徐惠清問了他一句:“這拆遷按照戶口,明珠也是有份的,你只給學明學順房子,明珠的呢?”

把徐惠民給問愣住了。

在他們傳統的思想觀念裡,家裡再怎麼疼寵女兒,也沒有給女兒分房的道理,女兒未來總是要嫁出去的,如果給女兒分房,將來女兒嫁人,這房子就相當於給了男方家裡。

可這問題若是沒有提出來就罷了,徐惠清都明明白白的說出來了,他們若是不給徐明珠房子,好像也說不過去。

和徐大嫂商討一番後,才確定下來,三個孩子一人一套房子。

反倒是徐惠生,因為之前和徐惠清鬧了彆扭,兄妹幾個商討房子的時候,他沒來,從徐惠風和徐惠民那裡知道兩個兄弟能分多少平的房子,徐惠生心底很是不得勁。

本來他出的錢多,買的房子比老大老三的都大,按道理來說,分得也該比老大老三的都多才對。

結果老大佔了徐父徐母的兩個戶口,能多分一百多平的房子,老三的一層改建的時候做了門面,同樣按照市場價值,能多分一百多平,只有他家,哪怕能分四百平,他心裡也不痛快。

本來他也能多分一百多平的啊!

之後好多年,他每每想到此事,都悔的腸子都青了。

當年的一百平也才不到十萬塊錢,只要稍稍過個十年二十年,那房子價格是翻十倍都不止啊!

不過房屋徵收辦的人也不是沒有考慮到他家的房子裝修,裝修在拆遷的時候也算錢的,徐惠生家的房子除了房子的實際面積外,還有裝修的錢也考慮進去了。

因為覺得自己的房子花的錢最多,買的最大,結果拆遷的時候分的還不如老大老三的多,徐惠生就想不要房子,全部折成錢,打算像兩年多以前一樣,再買個房子,自己建。

四百平的房子,加上裝修折成的錢,加起來也不少了。

村裡和他一樣選擇的人不少,在這個平均工資是四百多塊的年代,十幾二十萬塊錢,真的很多很多,多到很多人看到這麼多錢,都覺得自己發大財了,下半生什麼事都不用幹,一直到老了都不怕了。

尤其是靠近隱山公園的那一片居民。

。走搬前提要也民居的片一那,片一那園公山靠村中城是就址地的期二,期三建再,期二建先是而,建時同是不並期三和期二的場市品商山

。去裡房樓到搬接直,房樓買方地的別去,錢的到分遷拆筆這用算打,後錢了要部全,子房要沒就脆乾,住居方地沒後走搬慮考民居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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