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配,天幕說我是千古名相》第4章 是金子不會發光的(1)

作者:三千幾許·6個月前

「首先違背婚約就是一種失信失德的行為,哪怕這門婚約你並沒有同意,被抓回來打罵還算是輕的懲罰了,要是嚴重的,沉塘、活埋、杖斃都有可能」

「去了夫家之後,被休棄打罵也算是輕的了,有些人甚至會將人轉賣掉」

「張驚玉不是沒想過逃婚的念頭的,以上說的這些只衝著她一個人來的話她可以接受,可是呢,她是有家族的」

「她不僅有哥哥弟弟,還有妹妹,如果她逃婚了,那麼她的家族一輩子都抬不起頭,家裡的姐妹、侄女都不好嫁人,她不能毀了她們」

【張驚玉把自己名聲搞臭了之後也對家族造成了影響,不過沒有那麼嚴重,但她還是主動和家裡做了切割,首到嫁給秦昂後才重新認祖歸宗】

【現在很多穿越小說寫的女主都會被那個時代同化的】

【我小時候穿越小說風靡時天天想著穿越遇到一個王爺啥的,現在想想,穿越就是一種變相的人口拐賣】

【歷史學生來跟你們科普一下啦,在古代,法律是明確保護婚約的,女方無故悔婚會被杖責並強制成婚,逃婚的話會被通緝抓捕,也就是說,官府是站在夫家這邊】

【是的,男方女方兩情相悅還好,可更多的是在訂親後才見了幾面就嫁娶了,也就是昭文帝時期才廢除了這個制度,不要盲目穿越啊妹子們】

【啊?穿越?我嗎?是我想穿就穿的嗎?】

「張驚玉後面從張家脫離,這裡在說明一下,古代女子就算孤身一人想自立門戶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她們的命和一生,都綁在家族、禮教、男人身上」

“是這樣的。”

天幕下,不知又有多少人共鳴起來。

偏僻村落裡。

劉翠翠默默抹了把淚。

現實其實比後世人說得還要殘酷。

她的丈夫死了。

是喝醉了失足被水淹死的。

她一邊支著小攤子一邊拉扯一雙兒女。

就算那個殺千刀的死了好幾年,依然被視為他的附屬。

只因在出攤時一名男子覺得她的手藝好誇了兩句回去後便被指指點點,如果不是她撒潑打滾,就要被扣上私通的帽子。

劉翠翠因生意日漸紅火,也曾動過念頭,想單獨開間正經鋪子。

只是這世道,開鋪子也需要經過家中男子點頭應允的。

若家中男子不在了,便要尋兒子做主。

可她的兒子,尚且年幼,哪裡撐得起這樣的事。

讓她感到可悲的是。

她未長成的兒子都有做主的權利,而她身為一個大人,還沒有小孩有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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