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鵬被帶到審訊室。
他穿著一身藍色的物業工裝,個子不高,皮膚黝黑,眼神躲閃,面對沈如塵的審問,始終低著頭,一言不發。
沈如塵將現場提取的指紋報告、鞋印比對報告、法醫解剖報告放在他面前冷聲道“張鵬,三天前晚上十點到十一點,你作為江灣壹號的裝置管理員,謊稱在值班室值班,實則離開崗位”。
“這段時間你去了哪裡?”。
“3號樓2704室,死者郝蕾的家中,提取到了你的指紋,客廳的咖啡杯、電腦滑鼠上,都有你的痕跡”。
“你作何解釋?”。
張鵬的身體猛地一顫,手指緊緊攥著衣角,喉結滾動了幾下,依舊沉默。
“還有,3號樓屋面水箱旁提取到的41碼鞋印和你腳上穿的運動鞋紋路完全一致,扶梯底部的泥土樣本和你鞋底的泥土成分相同都含有紅砂岩顆粒,而這種紅砂岩只有小區西側的廢棄工地才有”。
“你為什麼會出現在那裡?”。
沈如塵的聲音陡然提高,目光如炬,緊緊盯著張鵬。
“你有屋面電子鎖的開門許可權,熟悉小區的監控佈局,知道屋面監控損壞,還了解水箱的位置,具備所有的作案條件”。
“你還想狡辯嗎?”。
張鵬捂著臉蹲在地上,肩膀不停顫抖。
片刻後,他抬起頭,滿臉淚痕說道“是我乾的,我殺了郝蕾,把她扔進了水箱裡,我不是故意的,是她逼我的……”。
據張鵬交代。
他和郝蕾認識己經半年了,郝蕾因為家裡的裝置經常出問題,經常聯絡他上門維修,一來二去兩人就熟悉了。
張鵬離異多年,獨自帶著孩子生活,看到年輕漂亮的郝蕾,心生愛慕,多次向她表白,都被郝蕾拒絕了,郝蕾還當眾羞辱他,說他就是個底層的物業人員,配不上她,讓他不要再痴心妄想。
三天前的下午,張鵬再次向郝蕾表白,被郝蕾狠狠罵了一頓,還被她推倒在地,頭部撞到了桌角流了血。
張鵬心中積怨己久,被羞辱後怒火中燒,當晚十點多。
他以檢修燃氣裝置為由,敲開了郝蕾的家門,郝蕾以為是普通檢修,沒有防備就讓他進了屋。
進屋後,張鵬再次向郝蕾表白,郝蕾依舊辱罵他,還拿起桌上的水杯砸他。
張鵬徹底失去理智,衝上去掐住郝蕾的脖子,郝蕾拼命反抗,指甲抓傷了他的胳膊,還咬了他的手。
張鵬隨手拿起客廳的金屬擺件,朝著郝蕾的頭部猛砸,首到郝蕾倒在地上沒了氣息。
殺人後,張鵬慌了神。
他知道小區的監控佈局,也知道屋面監控損壞,還擁有屋面電子鎖的開門許可權。
於是他將郝蕾的屍體拖進電梯,首達頂層屋面,用扶梯爬上水箱,將屍體扔了進去,又往水箱裡倒了大量消毒水試圖掩蓋屍臭和痕跡。
作案後,他清理了屋內的指紋,擦拭了扶梯上的痕跡,又將沾血的衣服和作案工具扔進了小區西側的廢棄工地,那裡人跡罕至,很難被發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