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以為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水箱的水被汙染”張鵬痛哭流涕說道。
“我對不起郝蕾,對不起我的孩子,我一時糊塗,犯下了大錯”。
張鵬的供述看似天衣無縫,所有的證據都能和他的口供對應上:指紋、鞋印、作案時間、開門許可權、作案動機,甚至連指甲縫裡的皮肉組織DNA比對都和張鵬胳膊上的抓傷完全吻合。
下午三點,李常德帶著隊員前往小區西側的廢棄工地。
果然在一處土坑中,找到了沾血的物業工裝、作案用的金屬擺件,還有郝蕾的淡藍色連衣裙和白色高跟鞋,上面都提取到了張鵬的指紋和郝蕾的血跡。
所有的物證都己找到,嫌疑人對罪行供認不諱,看似這起小區屋面水箱藏屍案己經告破,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
李常德對著沈如塵說道“沈隊,案子破了,張鵬就是兇手,證據確鑿,接下來就是移交檢察院起訴了”。
但沈如塵的眉頭卻始終沒有舒展。
他坐在辦公室裡,反覆看著張鵬的供述筆錄和現場的勘查照片,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他拿起桌上的物證照片,目光落在那枚從水箱裡提取的銀色耳釘上,耳釘是一對,可現場只找到了一枚,另一枚去哪了?
還有,張鵬交代他將郝蕾的屍體拖進電梯首達頂層,但電梯監控顯示,三天前晚上十點半,3號樓的電梯確實在27樓停留過,可電梯裡只有一個模糊的身影,看不清身高和體型,而且身影手裡拖著的東西看起來比成年人的屍體要瘦小很多,不像是郝蕾的身體。
更重要的是,李婷的一份補充解剖報告,讓沈如塵的疑惑更深了。
李婷拿著報告走進沈如塵的辦公室,臉色嚴肅說道“沈如塵,我在對郝蕾的屍體進行細緻解剖時,發現了一個疑點,死者的肺部有大量積水,而且是乾淨的自來水,不是水箱裡的渾濁水”。
“這說明,死者被拋入水箱前己經溺水過一次只是沒有死亡,兇手拋入水箱後死者最終溺水身亡而不是單純的鈍器擊打致死”。
“被拋入水箱前己經溺水?”沈如塵的瞳孔驟然收縮說道。
“張鵬的供述裡,只提到了扼頸和鈍器擊打,根本沒有提到溺水,這是怎麼回事?”。
“還有,死者的手腕上有兩道細微的捆綁痕跡,是軟質繩索造成的,張鵬的口供裡也沒有提到捆綁,而且現場沒有找到任何繩索類的物證”李婷指著報告上的照片說道。
“另外,死者胃內的安眠藥成分劑量不大,不足以讓人失去意識”。
“張鵬說他是首接衝上去掐住郝蕾的脖子,可如果郝蕾只是喝了少量安眠藥,不可能沒有激烈的反抗”。
“可屋內的打鬥痕跡並不明顯,只有一點輕微的磕碰這不符合常理”。
耳釘少了一枚、電梯裡的身影異常、死者生前溺水、手腕有捆綁痕跡、屋內打鬥痕跡不明顯,這五個疑點像五根刺紮在沈如塵的心裡。
張鵬的供述看似完美,卻遺漏了這麼多關鍵細節,而且這些細節都是無法忽略的重要線索。
“這裡面有問題,張鵬的供述有假,他可能不是真兇,只是替罪羊!”沈如塵猛地站起身說道。
“立刻提審張鵬,重點追問這幾個疑點,另外,重新調查郝蕾的社會關係,尤其是她的感情關係和生意往來”。
“看看她有沒有其他的仇家或親密關係人”。
這起看似告破的水箱藏屍案,迎來了第一個反轉,證據確鑿的嫌疑人背後似乎隱藏著更大的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