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大案錄》第439章 血色“罰”字(2)

作者:探似人生·5個月前

“屋內除了死者的指紋和足跡,沒有發現任何陌生指紋、足跡,兇手具有極強的反偵察能力,作案後仔細清理過現場”。

他蹲在地上,用強光手電照射著地板繼續說道“現場未發現兇器,應該被兇手帶走了或者說是兇手隨身攜帶的單刃銳器,長度在20釐米左右”。

李常德和徐茂華則在屋內翻查死者的物品。

李常德發現死者的手機和錢包,快步走到沈如塵身邊彙報道“沈隊,死者錢包裡的現金、銀行卡、手機都在,排除謀財害命的可能”。

“手機裡沒有可疑通話和資訊,最後一通電話是昨晚9點打給牌友的,約好打牌,但對方說他臨時爽約,沒說原因”。

沈如塵站在牆壁前,死死盯著那個血色的“罰”字,指尖輕輕摩挲著下巴,深邃的眼眸裡閃過一絲思索。

罰?

懲罰?

兇手為何要寫下這個字?

死者張海濤,無業遊民,常年混跡於賭場和棋牌室,口碑極差,欠了不少外債,難道是仇殺?

可若是仇殺,兇手為何要清理現場,還留下如此醒目的血字?

這不符合仇殺的邏輯。

仇殺的兇手要麼情緒激動,現場混亂,要麼刻意隱藏,絕不會留下如此標誌性的字跡。

這更像是一種……宣告,一種對死者的審判,一種對警方的挑釁。

“小李,去查死者張海濤的社會關係,所有的仇家、債主、牌友,一個都不能放過,重點排查昨晚10點到凌晨1點有作案時間的人”沈如塵沉聲下令道。

“小徐,去走訪小區居民,檢視小區門口和樓道的監控,老小區監控少,重點找昨晚路過14樓的可疑人員”。

“老王,把牆壁上的血字樣本、死者身上的檢材全部帶回鑑證科,加急化驗,確定血字來源,以及兇器的具體型別”。

“李法醫,儘快完成屍檢,出具詳細的屍檢報告,確認死者是否有中毒、反抗痕跡,以及兇手的作案手法”。

一道道指令清晰下達,所有人立刻行動起來,現場的勘查工作有條不紊地展開。

沈如塵再次環顧現場,目光掃過死者驚恐的臉,掃過乾淨的門鎖,掃過牆壁上刺眼的“罰”字,心中隱隱升起一股不安。

這不是一起簡單的仇殺,兇手的冷靜、專業、標誌性的血字,都在預示著案件的不簡單。

屍檢報告在當天上午十點出來。

李婷拿著報告走進刑偵支隊的會議室。

她將檔案放在沈如塵面前,語氣凝重彙報道“沈隊,屍檢結果出來了”。

“死者張海濤,體內無任何毒物、酒精含量超標,死前有過劇烈運動,但無明顯反抗傷”。

“說明兇手是在死者毫無防備的情況下一擊致命,力量極大,手法精準,大機率是成年男性,且受過專業訓練,或者有豐富的作案經驗”。

“牆壁上的血字,己經檢測證實是死者張海濤的血液,兇手是在殺死死者後,用死者的血液寫下了‘罰’字”。

“另外,死者胸口的創口,邊緣整齊,沒有反覆穿刺的痕跡,兇手手法乾淨利落,沒有絲毫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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