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案件的物證還在緊張勘驗中,江城刑偵支隊的辦公氛圍愈發凝重。
沈如塵幾乎住在了辦公室,一邊等待屍檢報告,一邊翻看張志新的相關調查資料,試圖從中找到突破口。
根據李常德、徐茂華調查的結果。
張志新身為物業經理,平日裡工作確實繁瑣,與部分業主確實有過糾紛,但都是小摩擦,沒有激烈的矛盾衝突,更沒有結下生死仇家。
他的銀行流水正常,沒有大額負債,也沒有異常進出賬,通訊記錄裡大多是工作往來,沒有可疑的通話物件,人際關係簡單,性格內向,不愛社交,近期也沒有異常行蹤。
屍檢報告很快出來,李法醫親自送到沈如塵手中。
她語氣嚴肅說道“沈隊,屍檢結果確認,死者死因為機械性窒息,與上吊自殺的死因相符”。
“死者胃內沒有有毒有害物質,排除中毒可能”。
“頸部細微壓痕,經檢測,是質地柔軟的織物壓迫形成,與上吊的尼龍繩材質不符,手腕淤青確實是外力攥壓形成,形成時間與死亡時間接近”。
“另外,死者體內有少量鎮靜類藥物成分,是普通的助眠藥,劑量正常,不足以致死,是他長期服用的藥物”。
這份報告讓案件變得更加矛盾。
死因符合自殺,卻又存在他殺的細微痕跡,鎮靜類藥物劑量正常,無法作為他殺的佐證,現場沒有第三方痕跡。
遺書也是死者本人所寫,所有線索都在指向自殺,可那些無法解釋的疑點又像一根刺,紮在沈如塵心頭。
老王那邊的鑑證結果也同步傳來。
現場繩索只有張志新的指紋,衣物上沒有他人的皮屑、毛髮,臥室遺書確是張志新親筆書寫。
字跡比對無誤,現場所有物證,都沒有指向第三方的線索。
案件陷入僵局,支隊裡不少警員都覺得,這就是一起普通的自殺案,那些疑點或許只是巧合是沈如塵過於謹慎。
可沈如塵始終堅持,案件存在漏洞,不能輕易以自殺結案。
他下令,繼續深入調查張志新的所有社會關係,哪怕是最不起眼的細節,也不能放過。
就在所有人都在為第一起案件糾結時,三天後,第二起詭異的自殺案發生了。
案發地點在江城市中心的一棟寫字樓內,死者是一家廣告公司的策劃總監林思月。
林思月,女,三十歲,被發現時,在自己的辦公室內割腕自殺,鮮血染紅了辦公桌,現場同樣整潔,沒有打鬥痕跡,桌上放著一封遺書,字跡為本人所寫,內容是工作壓力過大,患上憂鬱症,不堪重負,選擇自殺。
報案人是她公司的同事,早上上班時,發現辦公室門反鎖,敲門無人應答,找人撬開門後,便看到了血腥的一幕。
沈如塵接到報案時,正在吃早飯,他立刻放下碗筷,帶隊趕赴現場。
一路上,他的臉色陰沉得可怕,短短三天,兩起自殺案,都是因壓力過大、抑鬱厭世,現場整潔,無打鬥痕跡,有本人遺書,這絕非巧合。
抵達寫字樓案發現場,辦公室內瀰漫著濃重的血腥味,死者林思月趴在辦公桌上,右手腕被割開,傷口很深,血流不止,早己失去生命體徵。
辦公桌上放著一把美工刀,上面只有林思月的指紋,遺書放在一旁,字跡工整,內容條理清晰,訴說著自己長期遭受憂鬱症折磨,工作壓力讓她喘不過氣,最終選擇結束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