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行政休假聽起來很美,但對丹尼來說,卻遠沒有想象中那麼輕鬆。
槍擊事件發生的第二天,他就被內部事務部(IAB)的兩位探員請去“喝咖啡”了。
那是一間位於警察總部大樓裡的小小問詢室,沒有窗戶,空氣沉悶,只有頭頂一盞白熾燈發出冰冷的光。
丹尼坐在桌子的一側,對面是兩個穿著西裝,表情嚴肅得像是來討債的中年男人。
整個問詢過程,持續了整整兩個小時。
他們反覆盤問著槍擊事件的每一個細節,從丹尼拔槍的動機,到他開每一槍時的心理活動,問題刁鑽而又充滿了陷阱。
“陳警官,你為什麼在鳴槍示警無效後,沒有選擇繼續攻擊車輛的非致命部位,比如輪胎?”
“報告長官,當時目標車輛時速超過80英里,正在加速衝向我和我的搭檔,攻擊輪胎的風險極高,跳彈可能會傷及無辜。”
“而且即便輪胎被打爆,車輛在巨大的慣性下依舊能滑行很遠,同樣會撞上我們的路障甚至可能失控衝向旁邊的建築,造成更大的傷亡。”
“攻擊引擎,使其喪失動力,是當時情況下最安全、最有效的選擇。”
“那你為什麼在擊中駕駛員肩膀,使其部分喪失行動能力後,還要補射第三槍?你是否考慮過,那一槍可能並非必要?”
“報告長官,我沒有時間考慮。嫌犯中槍後,車輛雖然失控,但仍在高速前衝。
“我的搭檔和我的生命,以及周圍公共設施的安全,都處於極大的威脅之下。”
“根據我在警校學到的武力使用原則(Use of Force tinuum),在致命威脅沒有被完全解除之前,我有權使用致命武力,徹底終止威脅。”
丹尼的回答滴水不漏,冷靜而專業。
他將警校裡學到的所有條條框框都搬了出來,將自己那三槍果斷而冷酷的射擊,包裝成了完全符合NYPD規範的執法行為。
小無相功讓他精神高度集中,而追蹤術帶來的超強記憶力,讓他能清晰地回憶起當時的每一個細節,使得他的供詞無懈可擊。
最終,在耗費了無數口水和咖啡後,IAB的探員們沒能從丹尼的供詞裡找出任何程式上的瑕疵。
再加上DEA探員傑克遜提交的強力證詞,以及被丹尼截停的毒販是揹負了多起襲警記錄的通緝要犯這一事實。
丹尼的行為被最終裁定為“合理使用武力”(Justified Use of Force)。
一週後,丹尼正式結束了行政休假Administrative Leave),重新回到了六十六分局。
當他走進排程室時,迎接他的,是同事們熱烈的掌聲和口哨聲。
“嘿!看看誰回來了!我們布魯克林的英雄!”
“丹尼,你那三槍太帥了!我看了新聞報道,簡首跟拍電影一樣!”
馬克靠在儲物櫃旁,臉上帶著一貫的、玩世不恭的笑容,對著丹尼舉了舉手裡的咖啡杯,算是打了招呼。
羅納德警長也把他叫進了辦公室,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毫不吝嗇自己的讚美之詞。
“幹得漂亮,丹尼。你為我們六十六分局爭了光。”羅納德的臉上帶著由衷的笑容。
“我己經向分局局長遞交了報告,為你申請戰鬥十字勳章(bat Cr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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