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11日,傍晚六點。
天氣已經開始轉冷,陳嘯從地鐵站出來,下意識地緊了緊單薄的外套。
他拐進通往公寓的那條背街。街道的路燈壞了大半,剩下的一盞苟延殘喘,光線勉強勾勒出坑窪的路面和兩側堆滿垃圾袋的門廊。
空氣裡飄著鐵鏽味和一絲若有若無的尿騷味。
三個黑影突然從旁邊的防火梯陰影裡晃了出來,堵在了路中間。
陳嘯腳步沒停,但右手已經悄悄摸向腰間,那兒彆著他從二手店買的彈簧刀。
“嘿,朋友。”
聲音是從左邊傳來的。三個黑人青年,年紀都不大,二十出頭的樣子。最前面那個穿著褪色的芝加哥公牛隊夾克,雙手插在口袋裡。
陳嘯停下腳步。
“有事?”他的聲音很平。
“只是想聊聊天。”夾克男咧嘴笑了,露出一顆金牙,“聽說這條街最近住了個有錢的亞洲小子,一天到晚穿著襯衫出門,像個銀行家。”
另外兩人慢慢挪到陳嘯兩側,封住了退路。
陳嘯沒說話。他的大腦在快速計算。
跑?最近的亮燈窗戶在五十米外,但他們的腿肯定比他快。喊?布魯克林的夜晚,喊救命跟喊“免費啤酒”效果差不多。
“我們最近手頭有點緊。”夾克男的手從口袋裡抽出來,手裡多了把東西。
在昏暗的光線下,那是一把短管左輪手槍。槍身磨損嚴重,黑黝黝的槍口正對著陳嘯的胸口。
“聽說你剛從華爾街回來?那地方可都是有錢人。”金牙在微光裡閃了一下,“不如分點兒給你的鄰居,大家交個朋友?”
陳嘯慢慢舉起雙手,很乾脆的說道。
“錢包在右邊口袋,現金都在裡面。沒有信用卡。”
“聰明人。”夾克男示意旁邊的小弟上前,粗糙的手伸進陳嘯的口袋,掏出一個棕色皮夾。
黑人小弟熟練的開啟皮夾,抽出所有現金,二十張十美元的鈔票。
“兩百?”夾克男吹了聲口哨,“這麼寒酸!”
他又把槍口抬了抬:“還有呢?手錶?戒指?”
陳嘯無奈的放下雙手,摘下手腕中的手錶扔給夾克男。
“卡西歐,只值二十美元,戒指沒有。”
夾克男盯著他看了幾秒,突然笑了:“行,算你老實。滾吧。記住,今晚你哪兒也沒去,誰也沒見過。明白?”
陳嘯連忙點頭。
三人退進巷子陰影裡,腳步聲迅速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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