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走……
這個詞,讓林雪的心臟猛地一抽。
不。
她不想。
她想起那年,在公開課上,第一次見到作為學長髮言的黃麟。
他站在講臺上,意氣風發,眼睛裡像是裝著整個星辰大海。
就是那一眼,讓她記了好多年。
她為了能追上他的腳步,拼命學習,讀研,讀博,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外人眼中無所不能的學霸。
可到頭來,她卻連站在他面前,說一句“我喜歡你”的勇氣都沒有。
憑什麼?
她己經來到了這裡,為什麼要讓給後來者呢。
為什麼後來者居上,那就是因為前者不爭不搶。
憑什麼要讓給蘇清婉?
論技術,她不比任何人差。
論對黃麟的瞭解,她自認不輸給任何人。
她知道他喜歡吃什麼,知道他工作時有什麼小習慣。
這些,蘇清婉知道嗎?
一股不甘和倔強,從林雪的心底,慢慢地升騰起來。
她不是一個會輕易認輸的人,無論是在科研上,還是在感情上。
或許,媽媽說得對。
有些東西,是需要自己去爭取的。
林雪深吸一口氣,從床上站了起來。她走到書桌前,打開臺燈,看著鏡子裡那個臉色蒼白、眼帶血絲的自己。
她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臉。
鏡子裡的女孩,眼神逐漸從迷茫,變得清澈,最後,化為了一片堅定。
然後,她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了一支很少使用的口紅。
雖然色號有點死亡芭比粉,但這是她唯一的一支。
她對著鏡子,笨拙地,卻又無比認真地,給自己塗上了一抹色彩。
做完這一切,她看著鏡子裡那個略顯陌生的自己,嘴角,終於露出了一絲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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