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昊宇不閃不避地迎上他的視線,平靜地點了點頭,沒有否認。
隨即話鋒一轉,語氣陡然銳利起來:“既然知道人是我們傷的,那你們怎麼不調查,我為什麼要打傷他們?”
一句話擲地有聲,讓審訊室裡的氣氛瞬間又緊繃了幾分,那幾個公安的臉色也變得有些微妙起來。
領頭的公安聞言梗著脖子,語氣愈發強硬:“傷人是鐵打的事實,何況是斷手斷腳的重傷害。”
管你什麼原因,都改變不了把人打成這樣的結果!讓你們簽字認罪,有問題嗎?”
張昊宇眉頭瞬間擰起,眼神冷了幾分:“你們向來是這麼辦案的?”
“不管被打的人幹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只要動手傷人了,就全是傷人一方的錯,首接定罪?”
這話一齣,幾個公安臉上頓時掠過一絲不安,眼神有些閃爍,卻沒人敢接話。
張昊宇心裡暗歎,這個年代的法律法規雖說還不完善,但有一點好——對壞人絕不姑息。
人販子、小偷之流,只要能證實身份,尤其是在實施犯罪時被當場撞見,哪怕被打得傷殘甚至喪命,動手的人往往也不用擔責。
可往後幾十年,社會是發展得越來越好了,條條框框也越來越細緻,可對犯罪分子卻似乎越來越“寬容”了。
想到這兒,張昊宇眸色沉了沉。前世那些讓他無法理解、更無法接受的案例,此刻像針一樣紮在心裡。
張昊宇緩緩搖了搖頭,語氣斬釘截鐵:“認罪書,我們絕不會籤。”
他抬眼掃過面前幾人,目光裡帶著毫不掩飾的冷意:“你們身為公安人員,竟如此草菅人命,甚至和犯罪團伙勾連不清——這身警服,你們不配穿。”
領頭的公安臉色驟變,剛要發作,卻被張昊宇接下來的話堵在喉嚨裡:“別裝了,讓你身後的人出來吧。就憑你們這點職務,還沒本事讓你們這麼肆無忌憚地胡來。”
話音落地,空氣彷彿凝固了。幾個公安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眼神里的慌亂再也藏不住,顯然是被說中了要害。
“這位小同志,你這話可有證據?”一個聲音從門口傳來,帶著幾分刻意的威嚴。
“我們向來秉公執法,你們傷人是鐵打的事實,還敢胡言亂語汙衊公務人員,是誰給的膽子?公然對抗法律,罪加一等!”
張昊宇抬眼望去,正是方才用神識察覺到的那位副所長。
他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語氣毫不退讓:“小爺我做事,有時還真不用講那麼多彎彎繞繞的證據。”
“你們拿著認罪書硬逼我們簽字,這本身就是最首接的證據!”
他往前逼近一步,眼神銳利如刀:“既然你就是他們身後的人,那這事的後果,自然該由你擔著。”
頓了頓,他嗤笑一聲,“至於你嘴裡的法律?像你們這種知法犯法、跟犯罪團伙沆瀣一氣的貨色,根本沒資格跟我談法律!”
副所長臉色瞬間漲成豬肝色,被這番話懟得怒火中燒,猛地一拍桌子:“好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你們兩個外鄉人,也敢在我這地盤撒野?”
他對著身後的人厲聲下令:“把他們兩個給我拿下!強行簽字畫押,首接送大西北勞動改造!敢反抗?那就按拒捕處理,必要時……可以開槍!”
最後幾個字,他說得陰狠,眼裡閃過一絲不加掩飾的殺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