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地裡,安靜地躺著一隻黃羊。
那黃羊還很完整,脖頸處有一個致命的傷口,血剛剛流乾,身體甚至還帶著一絲溫熱。看樣子,是剛死不久。
在黃羊的周圍,砂地上印著一圈清晰的狼爪印。那些爪印在這裡停留了很久,但最終,都朝著一個方向,消失在遠方的戈壁深處。
狼群來過。
它們留下了一頭最新鮮的獵物,然後離開了。
這就是狼王的禮物。
不是陷阱,不是戲耍。而是一份實實在在的。能讓他們活下去的食物。
“娘……”大娃看著那頭肥碩的黃羊,嚥了口唾沫。
他們已經很久沒見過這麼大塊的鮮肉了。
林笙沒有動,她看著那頭黃羊,又看了看那圈爪印。
狼群是這片戈壁的獵手,食物對它們來說,比命還重要。它們願意分出一份獵物,這意味著,它們承認了三娃的“交涉”,也承認了林笙一家的“實力”。
它們用這種方式,劃定了界限,表達了尊重。
野獸的規矩,簡單,直接,也更值得敬畏。
“過去看看。”林笙帶著孩子們走下沙丘。
三娃跑在最前面,她蹲在黃羊身邊,小手輕輕地摸了摸它還未完全僵硬的皮毛。
“它不疼了。”三娃抬起頭,對著林笙說。
林笙走到黃羊邊上,抽出那把一直綁在腿上的小刀。她不是屠夫,但作為一名頂級的特工醫師,她對生物的結構瞭如指掌。
刀刃劃開皮肉,精準地避開內臟。她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將這頭黃羊分解,把最有價值的部分帶走。
孩子們在一旁幫忙,打下手。
大娃負責搬運,二娃用他做的小工具幫忙剝皮。就連最小的七娃,也在旁邊,用他超常的記憶力,記下林笙處理每一個部位的順序和手法。
這不再是一次簡單的狩獵,更像是一堂無聲的。關於生存的實踐課。
半個時辰後,一整頭黃羊被處理完畢。最有價值的腿肉和裡脊被分割下來,用布包好,足有四五十斤。羊皮被完整地剝下,捲了起來。剩下的內臟和骨架,則被留在了原地。
這是規矩。
拿走自己需要的,把剩下的,還給這片土地。
“收拾好,我們走。”林笙將最後一塊肉放進獨輪車改裝的儲物格里,直起身子。
有了這批鮮肉,他們至少半個月不用為食物發愁了。
全家人的臉上,都露出了久違的輕鬆。
就在林笙準備下令出發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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