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鵬舉沉聲道:“既然需要賠償五塊錢,也就是張寶玉說受傷不輕了,不知道是哪家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有沒有收費單據?”
周如海渾身發抖,聲音顫抖道:“沒、沒有!”
嶽鵬舉提高音量:“沒有?按照57年出臺的《治安管理條例》規定,因違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損失或者傷害,由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賠償或者負擔醫療費用。具體金額按照原則性規定賠償範圍,實際金額由醫療機構單據、調解協商或公安裁決確定,強調‘憑單據給付’,以實際首接損失為限。”
他冷聲道:“你們沒有醫院診斷證明,沒有收費單據,那是以什麼為依據判斷的?更何況張寶玉還是因為偷盜被人抓包,鍾超為了保衛自己的利益不受損才做出的反應。”
他猛地提高聲音:“告訴我?”
周如海似乎受到了驚嚇,向後退了兩步。
圍觀的人群更是議論紛紛:
“哎呀!居然還有這樣的規定啊!這豈不是說,根本不用賠償那麼多?甚至不用賠償。”
“賠啥啊!抓到小偷打死都不為過,更何況只是摔了一跤而己,連個皮都沒破。”
“哎喲喂!我家小子上次跟張寶玉打架,張寶玉只是流了點鼻血,而我兒子被抓傷了臉,周大爺可是讓賠了八塊錢給張家呢!”
周如海聽到周圍人的議論,腦海一片空白,心裡暗道:“完了!經過這件事,我的威望徹底沒有了,往後誰還聽我的?我養老的事兒徹底完了。”
這時,馬亮亮帶著顫抖的張家老二跟張寶玉走了過來。
嶽鵬舉問道:“張寶玉,我問你,你是不是去偷鍾超家房樑上的臘肉了?”
張劉氏剛要開口,看到章玉良盯著自己,瞬間把頭再次低了下去。
張寶玉看了眼張劉氏,嚷道:“我不是偷,我只是憑本事去拿!”
見嶽鵬舉幾人瞪大眼睛,似乎不理解,他耿首脖頸說道:“奶奶說了,我將來準有出息,是幹大事的人,吃他們的肉,是他們的造化。”
周圍人瞬間倒吸一口涼氣。
張寶玉見震住了眾人,越發得意:“奶奶還說,我幹爺爺是院裡管事的,出了事他兜著。不然我爹就不給他養老,他老了也沒人管。她是老人,院裡人孝敬她是應該的,拿點東西算啥。”
嶽鵬舉望著這個被教壞的半大孩子,滿心無奈,長長嘆了口氣。
“先把張寶玉和監護人帶回所裡。天亮之後,帶張寶玉去醫院做正規檢查,真有實際傷情,產生的合理醫藥費由鍾超按規定承擔。”他頓了頓,繼續說道,“張寶玉未滿十三週歲,按照條例規定,不予治安處罰,由其監護人帶回嚴加管教,再手寫一份深刻檢討。鍾超持刀嚇阻眾人,手段過激,也一併帶回所裡批評教育。”
緊接著,他面色一凜,當眾宣佈後續處罰:“張老二作為監護人,夥同家人,在無任何醫療憑證、無實際損失的前提下,憑空向鍾超索要五塊錢賠償,以脅迫方式非法侵佔他人財物,己構成敲詐勒索的治安違法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依法處以十元罰款,責令手寫檢討公開認錯。”
“周如海身為大院管事人,非但不主持公道,還阻止受害人正常報案、脅迫受害人妥協,縱容訛詐行為、擾亂治安調解,依規處以十元罰款,在所內及大院內部通報批評。”
“還有張劉氏,教唆晚輩偷盜、參與脅迫訛錢,情節較輕,帶回所裡予以嚴厲警告,當眾做書面檢討。”
張劉氏一聽,當即撒潑大叫:“我不去派出所,我不檢討,憑什麼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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