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77:我靠趕獵抓魚,一人養三家》第771章 丟東西不報案的原因(2)

作者:菌菇湯拌飯·1個月前

藏得要多隱蔽有多隱蔽,就算是這樣,愣是被小偷偷得無聲無息。

楊楓微微皺著眉頭,說道:「看來咱們一開始就選錯了方向,王和平恐怕不是親自動手,而是給另外的賊提供訊息,他為什麼這麼做,我或許猜到了一二。」

「哦?你快說!」

兩個人齊刷刷地追問楊楓。

楊楓淡淡道:「大海叔,二叔,最開始我也沒有往深處去想,只是覺得這事肯定是內鬼作案,現在我多少想明白了一些,咱們以前和別的村屯打群架,是不是講一個法不責眾?」

兩個人著急忙慌等著楊楓說出他的分析。

沒想到楊楓話鋒一轉,說起了打群架這事。

趙老二不假思索道:「楓子,你這話又是啥意思啊?打群架不就講個法不責眾嗎,公社知道了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總不能把兩個生產隊的人全都給抓走吧,可這和王和平偷東西有什麼關聯?」

「大有關聯,打群架講一個法不責眾,沒人擔心因為這件事情被公社抓起來處置,王和平還有他同夥,玩的也是相同的套路。」

楊楓不急不緩地給二人揭開了謎底。

王海丟了東西不敢報案,是因為被盜的物品裡有一部分見不得光。

透過黑市倒買倒賣的方式弄來的違規商品。

誰又能保證,其他被小偷光顧的人家,丟的東西里沒有這樣的東西。

都清楚農村民兵不擅長調查案件,他們的存在有點像田裡的稻草人,主要起到嚇唬的作用。

真正有能力查出案情,將隱藏在幕後的壞分子一網打盡的部門,還得是專業的治安執法部門。

可是話又說回來。

前些年裡,治安執法部門的存在感近乎於零,甭管發生什麼事情,是失竊也好,被人搶劫也罷,都由公社治保主任和各大隊的民兵負責。

抓人是強項,查案子個個都是二把刀。

再簡單的案子落到大隊的民兵頭上,這輩子都未必能查出原委。

「大海叔,假如一名丟了東西的鄉親,惱羞成怒的決定上報治安特派員,或者直接報給治安局,你們會不會攔著?」

「那還說啥了,肯定得攔著啊。」

王海話音剛落,趙老二猛地拍了下腦門。

「臥槽!原來這小子打的是這個主意,這不就是拔出蘿蔔帶出泥嗎?」

「沒錯,就是拔出蘿蔔帶出泥。」

楊楓似笑非笑道:「剛才我用打群架來打比喻,裡邊的門道是法不責眾,只要參與打架的人數超過三五十人,不出人命是不會抓人的。」

「同樣的一個道理,丟東西的人越多,越不會驚動上頭,因為不是所有人家的東西,來路都是光明正大。」

「就像大海叔你家的東西,有些就見不了光,如果某個鄉親報了案,不光你要攔著,其他一些屁股不乾淨的鄉親也得攔著,不報治安部門,僅憑咱們生產隊自己的力量進行調查,查來查去能查出個啥來。」

「王和平是你們自己人,平時裡表現還算不錯,二叔懷疑誰,也不曾懷疑過他,而這恰好是王和平能給他同夥提供訊息的有利優勢。」

」。嗎樣一道盤門專,人有梢盯門專人有,案作伙團前以和就不這,手中暗小的後背,息訊供提他,裡哪在藏會又西東的錢值,西東好麼什有都裡家親鄉清弄難不就,探窺心有要只,些一聽打天明,句幾你問天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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