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帶空間穿越,農家子科舉發家》第516章 交捲走人(1)

作者:淡淡紫Y·19天前

史論的好處是:有史實為據,有觀點可論,只要讀書夠多,便有話可說。八股文則不然,題目出自“四書“,義理有限,全憑破題立意的新巧。

寫到中段,他筆鋒一轉:“然武帝之過,非徵匈奴之本身,而在窮兵黷武、不知止耳。夫兵者兇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武帝以征伐為能事,耗天下之力以爭尺寸之功,是以其功雖著,而其弊亦深……”

他寫完最後一句,擱下筆,長舒一口氣。

抬頭看天,日頭已近中天。

他又折回做經義題。讀過《卷阿》原詩之後,他提筆寫道:

“矢詩不多,維以遂歌”——此言進納之道在乎積累。

秦瀚宇答完後,再修修改改,不追求精益求精,只想寫出一篇能入考官眼的文章。

最後看了一遍,注意有沒有避諱的地方。

這個非常重要,試題必須避諱皇家名諱,若犯則嚴加治罪。

等他自我感覺沒什麼遺漏,便把草稿收起來。

這會兒已經差不多申時,也就是三點半左右。

他早上吃了滿滿一大碗小青菜滷肉把子面,中午也沒覺得餓,這會兒倒是覺得肚子咕咕叫。

暫時倒是不著急吃飯,主要天還未黑,進空間不方便,只能先把花生米拿出來填填肚子。

彎腰從考籃裡摸出小油紙包來,把裡面最後一小把的花生米拿出來慢慢嚼著,等把律法題做完估計天也黑了吧。

再看律法題,這兩題都比較簡單,他跟小猴子小胖墩都研讀過,他倆應該也能答出來。

至於便宜姐夫,他提醒過我,不知他自己看沒看《大殷律法》。

第一題·鬥訟門·鬥毆誤傷旁人

案情:甲與乙爭田界相毆,甲拳本向乙,乙避讓,拳勢旁溢誤中勸解之丙,丙肋骨折,越十日傷重身死。甲初無殺丙之心。

律條:《鬥訟》鬥毆律;誤傷旁人“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到“,以凡鬥本律論,不引故殺。

判語(節選):甲之擊也,志在乙而不在丙;丙之傷也,因誤中而非故加……合依鬥毆致斃律,擬絞監候。

第二題·賊盜門·盜田野谷麥

案情:歲飢,甲因老母臥病乏食,夜盜乙田稻穀三石,為主人執送官,泣訴不得已。

律條:盜田野谷麥,計贓準竊盜論、免刺;凶年貧民盜食,省例許減等。

判語(節選):律文森嚴,盜者必懲;人情惻隱,飢者可憫……量減一等,薄責示懲。

秦瀚宇根據記憶以及自己的理解,感覺答的題應該還算完美。

時間還未到,他的院試已經答完。

外面早就烏漆嘛黑,估摸著亥時,差不多十一點。

秦瀚宇閃身進了空間,把最後一碗飯跟糖醋排骨還有大半碗雞湯放燃氣灶上熱一下吃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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