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振華皺起眉頭,有些肉痛地嘀咕道:
“律師我明白,可剛過去就重金請個洋律師,花費怕是不小。”
林明遠毫不客氣說道:
“該花的錢,一個子兒不能省。口頭上說得再好,翻臉以後也是各說各的。白紙黑字擺在桌上,至少能讓那些想動心思的人先掂量一下。”
婁振華緩緩點頭,長舒了一口氣:
“當地的規矩得守,自己的規矩也得立。別等買賣做起來了,再坐下來談誰該拿多少。那時候桌上擺的不是賬,是一塊肉,誰都覺得自己該多切一刀。”
琢磨透了這一層,婁振華又問道:
“我若是把錢都壓在賬上,他們會不會覺得我不信任他們?”
林明遠聞言,冷笑了一聲。
“真把您當東家、一心求財的人,絕不會因為賬目清楚就跟您翻臉。您又不是賴賬不給,只是留個底子年底清算罷了。”
“只有那些打一開始,心裡就惦記著把公中銀錢往自個兒兜裡劃拉的人,才會覺得您設這規矩礙眼。這種人,越早暴露出來,您越省心!”
婁振華摸了摸下巴,不禁點了點頭:
“說得有道理!可做生意也不能光盯著賬本看,能把賬盤明白的人,未必能在外頭拉來買賣;能在外面八面玲瓏跑門路的人,也多半不是個願意老實守規矩的主兒。”
林明遠掰著手指繼續往下說道:
“所以才要把人拆開用,能跑關係的,讓他去跑關係;能看貨的,就讓他長在庫房裡;算盤打得精的,讓他守賬本。能鎮得住場子、手腕硬的,就讓他去管人!”
“誰都可以有本事,但不能一個人既接觸錢,又接觸貨,還能決定貨往哪兒走。”
“那樣的人不是夥計,是半個東家。您若真想讓他當東家,就把股份談好。他出多少錢,佔多少股,能做什麼主,出了事擔多少責任,全都寫明白。您若只想讓他當個夥計,那就千萬別給他隻手遮天的機會!”
一番話落地,婁振華靠在椅背上,看著對面這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半天沒有吭聲。這番話,句句不見血,卻字字砍在了用人最致命的根節上!
婁振華輕輕嘆了口氣:
“我婁某人活了大半輩子,從東首門到廣安門,誰不給我幾分薄面?沒成想臨到晚年,還要跟自己人去藏這種九曲十八彎的心眼。”
林明遠安靜地看著他,一句多餘的寬慰都沒說。事情到了這一步,藏心眼不是為了害人,而是為了讓自己能更好的活下去。
婁振華也不需要別人安慰,他只是捨不得過去那塊婁半城的招牌。
在西九城,只要他坐在堂屋裡,外頭自然有人替他跑腿,有人替他看鋪子,也有人上門求著跟他做買賣。可要是蹚過那條江,他就不再是制定規矩的東家了,他只是個帶著錢財的外來客。
“成。”
婁振華目光重新變得銳利,
“人員怎麼用,我心裡大概有底了。”
林明遠笑道:
“您能想明白,我就不用再囉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