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振華把林明遠剛才那番話在腦子裡反覆嚼了好幾遍,越嚼越覺得有味道,他眼中閃爍著求知的光芒,再次出聲問道:
“‘衣’這塊兒,算是讓你給扒清楚了。那‘食’呢?”
林明遠語氣平穩:“吃的更簡單,可也更難。”
“怎麼講?”
林明遠又開始解釋道:
“簡單,是因為人人都得吃;難,是因為飯菜當天賣不出去,晚上就得丟掉,這都是成本。”
“衣裳做多了,壓在庫裡幾個月,照樣能換回現錢。可一鍋燉肉,當天要是沒人買,隔夜就發酸變味兒,您連買肉的本錢都撈不回來。”
“所以,您千萬別急著開大酒樓。酒樓講究地段好、講究名廚、講究熟客捧場,還要跟各路三教九流打交道。門臉租金、紫檀桌椅、細瓷碗碟,外加後廚十幾個人的開銷,樣樣都得先往裡掏真金白銀。您一個初來乍到的外來戶,人生地不熟,沒必要擺那麼大的排場。”
婁振華聽罷,腦海裡本能地想起了譚雅麗的出身,試探著問道:
“那譚家菜呢?”
林明遠首言不諱。
“能做,但不是眼下。譚家菜費工費料,吃的是非富即貴。有錢人的買賣看著利潤高,可客源窄,嘴巴也刁,還得看人家的臉色。做得好,人家當你是理所應當;哪道菜差了半點火候,人家轉頭就去別家了。”
“您剛落腳,頭等大事是養活手底下跟著您的那幫人,不是開館子爭名聲!等您在那邊盤出了自己的門路,有了鐵打的客源,再把‘譚家菜’的招牌立起來也不遲。”
“到那時候開酒樓,那是錦上添花。沒搞清楚狀態就貿然開,弄不好就是拿老本替別人養廚子。”
這話並不客氣,一點沒留情面。但婁振華聽罷,卻連半句嘴都沒回。
逃出去是求活,不是去享受。能不能立住,遠比過去那點體面重要。他點點頭,追問道:“你的意思是,先做普通老百姓的吃食?”
林明遠成竹在胸:
“對!麵館、燒臘店、冰室茶餐、推車賣客飯,只要地段踩準了,都能養活一大幫人。”
“在工廠附近賣客飯,主打一個便宜、頂餓、出菜快。工人們下工餓得眼冒金星,誰有功夫跟您講究擺盤?在碼頭附近開面館,就得讓那些賣苦力、趕時間的人,進門就能大口扒拉,吃完抹嘴就走。要是開在居民多的街巷,可以多賣些熟食和糕點,讓人下工回家順手帶走。”
“但東西有個固定味道,客人才願意天天回頭。今天鹹,明天淡,掌勺的全憑心情,鋪子肯定開不長。也不能哪天大師傅一走,您整間鋪子的味道就跟著全沒了!”
婁振華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
“這麼一來,連做菜也得按規矩辦。”
林明遠笑了笑說道:
“那是自然!做吃食看著靠的是手藝,其實裡頭的門道全能拆開來管。”
“採買原料的人,手不能碰櫃上的賬;掌勺的大師傅,不能自己去報損耗;收錢的夥計,每天盤賬得跟後廚賣出去的份數對得上。”
“今天買進多少斤生肉,出了多少份燒臘,剩下多少邊角碎料,絕不能全憑後廚一張嘴。要不然生意越紅火,後門往外倒騰的東西就越多,東家反倒賺不到錢。”
婁振華聽得罵了一句:
“你這小子,心眼子是真多,到哪兒都忘不了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