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底警察,我靠盲盒系統抓罪犯》第19章 協查通報的驚雷(2)

作者:躺平的小老虎·6個月前

“顧德順......”吳中平在便籤紙上記下這個名字,“還有其他資訊嗎?比如住址?聯絡方式?有沒有案底?”

“住址?那時候這種流動攤販,好多就租住在附近城中村的平房裡,或者乾脆在攤子後面搭個棚子。具體地址早沒了。”

“案底......我查了查,沒有。這個人就像個影子,除了那個攤子,幾乎沒留下什麼記錄。孫老頭還說,當年好像有居民反映過,說這顧老頭有時候深更半夜還在攤子那兒鼓搗東西,但也沒出過什麼事,就不了了之了。”

一個幾乎沒有社會記錄。行蹤模糊。深夜活動。在特定時間段出現在特定區域。然後突然消失的人。

吳中平放下電話,看著便籤紙上的名字,心裡的那點不以為然,稍微動搖了一點點。

陳正陽的推測裡,這個“修鞋老頭”是關鍵的錨點。

現在,這個人被證實確實存在過,而且特徵(孤僻。深夜活動)與“潛在犯罪者”的某種側寫隱隱吻合。

但這依然什麼也證明不了。

沒有證據表明這個顧德順和任何一起案子有關。

他沉吟片刻,又拿起電話,這次打給了分局技術中隊,找痕檢的一個老同事。

“老周,我吳中平。有個事諮詢你一下,純技術探討啊。”

“假如,我是說假如,二十年前的一個盜竊現場,外牆有個用粉筆或者石頭畫的。很隨意的標記,比如一個歪扭的三角里面套個圈。從你們痕檢角度看,有沒有可能,這是嫌疑人留下的某種記號?比如踩點標記?或者......個人習慣性塗鴉?”

電話那頭的老周愣了一下,笑了:“老吳,你沒事吧?二十年前的粉筆記號?早就風化沒了。就算當時拍了照,那種標記,十有八九是小孩亂畫或者無關痕跡。”

“除非標記有非常獨特的。可重複驗證的特徵,並且出現在多個相關聯的現場,否則根本沒法作為證據,連參考都勉強。你怎麼突然問起這個?”

“沒事,就隨便問問,看個老卷宗有點好奇。”吳中平含糊過去,掛了電話。

老周的回答在他的預料之中。

刑偵講證據,尤其是實物證據。

一個模糊的。孤立的。無法解釋來源的牆上印記,毫無價值。

到此為止吧。

吳中平想。

顧德順這個人存在,但也僅此而已。

陳正陽的推測,仍然停留在“有趣的腦洞”階段,不具備任何調查價值。

他開啟郵箱,準備給陳正陽回個郵件,客氣地肯定他的“鑽研精神”,但明確表示目前缺乏啟動調查的依據,建議他將精力放在其他更實際的檔案整理工作上。

郵件寫到一半,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大隊長拿著一份檔案走了進來,臉色有些凝重。

“老吳,正好你在。看看這個,剛轉過來的。”大隊長把檔案遞給他。

吳中平接過來一看,是一份協查通報。

鄰省某市警方,在偵辦一起近期發生的。手法老練的入室盜竊案時,發現嫌疑人可能使用了技術開鎖手段,並且在現場外圍一個不起眼的牆角,發現了一個用尖銳物體刻畫的。很淺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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