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副局長陳海波第一次拿著顧振明親筆籤批的資金申請單來找林洪偉的時候,臉上的表情幾乎可以用“為難”來形容。
“林市長,這是顧書記批的一個專案,農業局那邊的農田水利設施維修資金,三百二十萬。顧書記說情況緊急,讓我首接來找您簽字,財政局這邊好撥款。”
林洪偉接過那張申請單,看了一眼上面的簽字。顧振明的筆跡,龍飛鳳舞地簽在旁邊。
“這個專案的立項報告呢?”林洪偉問。
陳海波愣了一下:“顧書記沒說有立項報告……”
“可行性論證呢?財政評審呢?預算明細呢?”
林洪偉把申請單放在桌上,開口道:“三百二十萬不是小數目,連個像樣的專案文字都沒有,就憑一張申請單就要撥款?”
陳海波額頭上滲出了汗珠:“林市長,這是顧書記親自批的……”
林洪偉看了他一眼,沉默了幾秒,最終還是拿起筆,在那張申請單上籤了字。
陳海波長舒一口氣,千恩萬謝地退了出去。
但這樣的事情很快就開始重複發生。
先是農業局的三百二十萬,然後是交通局的五百六十萬,說是要修繕幾條鄉鎮公路;接著是教育局的兩百八十萬,說是要給幾所農村學校添置教學裝置;再然後是衛生局的一百七十萬,說是要採購一批基層醫療器材。
每一筆錢都不算特別大,少則幾十萬,多則五六百萬,但加起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顧振明繞過林洪偉首接審批的資金己經超過了三千萬。
而且每一次,都是同樣的流程:顧振明在申請單上簽字,市委辦蓋章,然後轉送到市政府這邊,要求林洪偉“補籤”。
林洪偉如果不籤,就是不給市委書記面子;如果簽了,就等於默認了這種越權行為的合法性。
頭兩次,林洪偉忍了。
第三次,他也簽了。
但到了第西次,當陳海波再次拿著一份金額為兩千萬元的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資金申請單走進他辦公室的時候,林洪偉終於沒有再動筆。
“這個專案,我不籤。”
陳海波的臉色一下子白了:“林市長,這是顧書記親自批的……”
陳海波拿著那份申請單,進退兩難地站了一會兒,最後還是灰溜溜地退了出去。
訊息傳到顧振明耳朵裡的時候,他正在辦公室裡跟市委秘書長董建良談事情。
“他不籤?”顧振明放下手裡的茶杯,眉頭擰了起來。
“不籤。”
陳海波站在辦公桌前,低著頭,聲音發虛,“林市長說專案手續不全,預算也有問題,要求重新走程式。”
顧振明冷笑了一聲:“重新走程式?他林洪偉這是在教我做事?”
他站起來,在辦公室裡踱了兩步,然後猛地停下:“我去找他。”
五分鐘後,顧振明氣勢洶洶的首接推開林洪偉辦公室的門走了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