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來的終究會來,當我站在被告席的那一刻。
見到楊遠興臉上纏著繃帶,我情不自禁的笑出了聲。
即便法官一次次的警告,我依舊覺得好笑。
他被繃帶裹著,像極了一條苟延殘喘的老狼。
“被告人方圓,你對毆打他人,破壞他人財物是否有爭議?”法官拿著小錘看向我。
這場官司,本就是為此而爭議。
如果鄧豔榮是我的辯護律師,她會利用自己的口才,以及對法律的熟悉進行詭辯,例如情緒激動之下的偏激行為。
雖然無法從根本上消除責任,但可以最大程度上獲得減刑。
“我沒有異議。”我搖著頭說道。
我會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我看向觀眾席上坐著的鄧豔榮,她抿著嘴,秀眉微蹙,眼裡滿是失望。
彷彿在說,就這點能力,你還要自辨?
任何事,都有原因,對方律師走到我面前,他如同正義的使者,大聲的質問我,為什麼要毆打他的當事人。
“因為他是個披著人皮的惡魔,而你們卻把他當成教育界的聖人。”
“我只是想看看,這個聖人,會不會流血。”
我坐在凳子上,甚至都懶得起身。
我的話,引起在場所有人的不滿。
楊校長在大眾的眼裡,是一個英雄,一個解救無數網癮少年的英雄。
“荒唐,楊校長深受學生家長的愛戴。”那個律師戴著眼鏡,西服筆挺的,跟個傳教士一樣,把這當成宣揚豐功偉業的教堂了。
在他的描述中,楊遠興,簡首是教育界的榮耀象徵。
而我,是個不入流的痞子混混,喜歡使用暴力的野蠻人。
“他是深受學生家長的愛戴,可那些學生呢?”我不得不打斷他的話,因為有好幾次,他的口水己經噴到我臉上了。
我真想起訴他蓄意投毒。
“我為什麼要打他,因為上個月,我一個好朋友跳樓死了。”
“他就在戒網癮的學校裡上課,一個學期,就一個學期,整個人都變了,痴痴呆呆的,為什麼,因為坐在原告席上的這位,他的學校裡,充斥著校園霸凌,他的教育方式,摧毀了一個活生生的人。”
“我是親眼所見,他們的教育方式,是暴力威脅,是精神恐嚇。”
“今天我站在這裡,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從道德層面上,沒有人可以審判我。”我指著對方的律師,每一句話都鏗鏘有力。
說罷我靠在凳子上,公然翹起了二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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