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律師,他算是合格的,至少任何需要關注的點,他都做的面面俱到。
別看我跟別人鬥嘴時,總是站在上風,但在這些專業的人面前,幾乎佔不到便宜。
他巧舌如簧,不僅將趙嚴的死因推至別處,更將我包裝成一個不顧法律,打架鬥毆,以洩私憤的二流子。
一個人的犯罪動機是很重要的,這涉及到判刑的標準,你殺一個無辜的路人,和殺一個有血海深仇的敵人,判刑標準天差地別。
這律師不知道是得到楊校長的授意,還是單純的看我長的比他帥,心裡不爽,非要給我扣上無故毆打他人的帽子。
“所有人都覺得,霸凌是身體上的傷害,但精神上的呢,無從考量,即便我知道,是他的學校,是他的教育,導致趙嚴跳樓,但我沒有證據。”
“因為這種霸凌,看不見,摸不著,可我感覺得到。”
“他不該坐在原告席上,他應該坐在我的位置,與學校那群孩子對質,他比我,更應該接受法律的審判。”
“還有坐在觀眾席上,那些將自己子女送進他學校的家長,他們同樣有罪。”我指著頭上纏滿紗布的楊遠興,冷冷的說道。
“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
“你以為你比我更懂法律?”我大聲的制止律師的發言。
“請你拿起面前的刑法,任何一條我都可以一字不差的背出來,但是我翻遍了刑法,也找不到一條可以給無良父母定罪的法律,那麼我們作為子女的,就一定要活在無知的父權主義下嗎?”
“他們憑什麼把自己的孩子送進去,有問過孩子的意見嗎?一句為他好,當家長的,就可以限制孩子的自由,剝奪他們的思想,淪為聽話的玩偶,憑什麼。”
在法官一句句肅靜的提示下,我依舊滿腔怒火,憤怒使我攥緊拳頭,可我知道,那個滿腦子只想賺錢給他媽看病的小胖子,再也不會勾住我的肩膀。
身旁的工作人員,伸手按住了我,他們怕我情緒過激,做什麼出格的事情。
“面對不公,我一定會反抗,如果法律聽不見我的聲音,那麼我就要打,首到法律看見我反抗的身影。”
“我會為我的行為負責,而你們,總有一天,也會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該有的代價。”
我平靜的看著觀眾席,這些把孩子送進去的家長,他們會後悔的,後悔自己所作出的決定,即便不是今天。
坐在原告位置上的人,不該是這個尸位素餐的校長,應該是被他欺壓的學生們,是被這群父母送進去的孩子。
面對我的指控,他們大多數人不會認罪,他們甚至不會反思,更不會在庭審結束後,靜下心,去仔細聆聽孩子的心聲。
但總歸,還會有少部分的家長,能夠獨立思考。
我的力量,微乎其微,我能做的,只是在平靜的湖面上,扔下一顆石子。
我祈禱蝴蝶效應的發生,祈禱所謂的連環反應,因為這是我能做的極限了。
然而我的初衷是什麼,都改變不了這場庭審的最終判決,毆打他人,損壞他人財物,尋釁滋事,諸多罪行下,法律可不是形同虛設的。
我被判一年零三個月。
被工作人員帶離出場時,我看到觀眾席上,那個捂著嘴,滿眼淚珠的身影。
“幫我照顧好她。”我看向梁啟文,打著手語。
我知道我最虧欠的人,就是左倩,哪怕她不要我,哪怕她跟我分手了,我也不會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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