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逃婚後我多了五個哥哥寵我》第141章 正能量文學發威,老五的奇葩閱讀理解(1)

作者:現魚魚·7個月前

自從那天清晨被老四羅焱逮了個正著,林嬌嬌這心裡就跟揣了只兔子似的,七上八下。

她趕緊把那幾張寫滿了“虎狼之詞”的舊報紙團成一團,趁著去灶房屋沒人注意,直接給塞進灶坑裡,一把火燒成了灰。

看著火苗竄起,林嬌嬌這才長出了一口氣。

太危險了。

在這年頭,這種手稿要是傳出去,哪怕只是一張紙片子,那都叫“傳播不良作風”,是要挨批斗的!更別提家裡還有五個隨時隨地能自我攻略的糙漢子,要是大哥羅森看見了,非得拿皮帶把院子裡的沙袋抽爛不可。

“不行,絕對不能再搞這種土味言情了。”林嬌嬌坐在窗前的小馬紮上,手裡轉著那支鋼筆,眉頭皺得緊緊的。

可這寫字兒一旦開了頭,就跟嗑瓜子似的,停不下來。這大戈壁灘上的漫漫長日,除了變著法兒從空間裡往外倒騰物資,總得有點精神寄託不是?

於是,林大作家痛定思痛,決定——轉型!

必須寫正劇!必須寫那種又紅又專。讓人挑不出半點毛病。看一眼就想扛起鋤頭下地幹活的建設文學!

她鋪開一張新找來的信紙,深吸一口氣,提筆端端正正地寫下四個大字:《戈壁灘上的沉默豐碑》。

這次的主角,她特意避開了任何容易讓人浮想聯翩的描寫,主打一個根正苗紅。

【他是一個沉默寡言的漢子,像大西北最堅硬的胡楊。他不善言辭,只會用那雙粗糙的大手,一下一下地夯實著腳下的土地,將青春奉獻給大戈壁。汗水順著他黝黑的脊背流淌,匯聚成一條勞動者最光榮的河......】

寫到這兒,林嬌嬌停住筆,拿起來吹了吹墨水,左右欣賞了一番。

多好!多有力量!

這就叫“勞動最光榮”!拿去廣播站念都挑不出刺兒來!

正自我陶醉呢,身後的門簾子被人一把掀開了,一股子混著塵土和汗酸味的雄性荷爾蒙氣息飄了進來。

“嬌嬌,幹啥呢?坐那兒半天不動窩。”

羅土大步跨了進來。他剛從後頭修整院牆回來,肩膀上搭著條破毛巾,渾身沾滿了黃土,活像個剛出土的兵馬俑。但他那雙眼睛卻亮得出奇,透著股大型犬般的憨勁兒,手裡還獻寶似的捧著兩個剛烤好的灰撲撲的地瓜。

“寫文章呢。”林嬌嬌頭也不抬,順手從兜裡(實則是意念一動從空間裡)摸出一包昨天剛重新整理的冰鎮溼巾,抽出一張遞過去,“五哥,你快擦擦臉,這灰大得嗆人。”

羅土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接過那冒著涼氣的溼巾就在大黑臉上胡亂抹了一把。這冰涼舒爽的觸感讓他舒服得打了個哆嗦,他也見怪不怪,反正幾兄弟早認定了嬌嬌是個“下凡帶百寶箱的福星”,只管護著就是了。

他隨手把地瓜放在桌角,那像一堵牆似的大塊頭往林嬌嬌身邊一杵,屋裡的光線立馬暗了一半。

“寫文章?又是寫咱們的?”羅土的聲音裡帶著點莫名其妙的興奮。

自從老四那個大嘴巴漏了風,說嬌嬌在寫書,這幾兄弟心裡都跟貓抓似的。雖然大哥下了死命令誰也不許去煩嬌嬌,但羅土心裡也好奇啊,嬌嬌這筆下,到底誰最威風?

“去去去,別瞎打聽。”林嬌嬌趕緊用胳膊肘壓住信紙,“這次寫的是無名英雄,是勞模!跟你們想的不一樣。”

“俺看看。”羅土不識幾個字,但這不妨礙他伸長了脖子,硬往那紙上湊。

他雖然是大老粗,但“沉默”。“大手”。“汗水”。“流淌”這幾個字,那是當年在掃盲班裡,大哥拿著樹枝在沙地上逼著他認過的,他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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