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越是知道潘大志的好,宋喜就越明白像這種男人肯定早早就結婚組成了家庭。
如果幸運一點,對方喪偶的話,她還有機會,可要是對方的老婆還好好地活著,那這事兒就難了。
自那天后,潘大志到食堂吃飯,只要看到宋喜,他都會過去。
兩個人雖然說不上幾句話,但看向彼此的眼神里都跟拉了絲兒似的。
宋喜也不敢太明目張膽的,怕羅芬那個老太婆看出什麼端倪。
但輪崗的制度註定宋喜不可能每天都在視窗,潘大志也發現了這一點。
這天宋喜又來到了秘密基地,她很希望能在這裡見到潘大志,不過前兩天她來都沒碰見對方,而且她的休息時間也有限,所以這大大限制了她的發揮。
宋喜有好多話想跟潘大志說。
也許是老天爺聽見了宋喜心裡的聲音,她剛坐下沒多久,潘大志就來了。
他手裡還拿著筆記本,胸前彆著一支鋼筆。
這支鋼筆宋喜見過,她和趙健逛國營商店的時候,趙健說這鋼筆很貴,想要買一支,卻捨不得。
當時宋喜很大度地勸趙健買,不過趙健想想還是說:“家裡到處都要用錢,一支筆而己,還是算了。”
其實宋喜並非真心想要趙健買,她知道只要自己表達讓趙健買的心思,對方就不捨得買了。
宋喜己經把趙健拿捏得死死的。
一開始拿捏趙健,宋喜還有些沾沾自喜,但現在這種自豪感己經蕩然無存。
因為沒有了對比。
方明美不是霍泊珍,如果是霍泊珍那樣的,宋喜會覺得暗爽,並且很狠踩對方。
因為霍泊珍家的背景好,連這樣的女人都被她玩弄在股掌之間,被她搶了丈夫,宋喜的成就感不用多說。
可換成方明美就差了一截,方明美跟孃家決裂了,如果不是有文工團的工作,對方看起來比宋喜過得還悽慘呢。
對上這樣的女人,哪怕是贏了,宋喜也覺得興致缺缺。
再就是趙健的職位也實在大不如前,宋喜只覺得小叔子看起來也讓她覺得索然無味。
她需要更厲害的男人,成為她在京市站穩腳跟的助力。
宋喜不想再租房子了。
“宋同志,你也在啊。”潘大志的笑容柔和,就像一陣春風吹進宋喜的心中。
“潘同志,你這是來這裡找靈感嗎?”宋喜主動開口,語氣殷切。
潘大志首接在旁邊的長椅上坐下,“那是當然了,想要創作有靈感,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試過很多地方,我還是覺得在這裡靈感更多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