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打工日常》第 九章 兇案(2)

作者:喵星人跪下·6個月前

男受害人於壯是在六月初五當天被人發現死在自己家門口。當時是正午時分,又逢暴雨天氣,因此沒有一個人在外面。

就更別論看不看得到兇手一說。

鄰居家中老母親腳扭傷需要去別家借點傷油來塗,這才不得己頂著暴雨出門。

看到死者趴在家門口一動不動這才報的案。

這邊根本沒有個像樣的仵作,只能找來義莊收斂屍體的老頭簡單看一下,結論就是後腦勺被重擊,首接死亡。兇器是某種鈍器,不好判斷,因為傷口不規則,初步判定像是石頭這種的。

這就很難找證物了,石頭!隨便往外面一丟,就算找到這個兇器也證明不了什麼。太大眾太普遍,根本沒有任何指向。

連兇手是不是蓄意謀殺都不能判斷。

只能判斷死者是兇殺,即使有點證據都被大雨沖刷的一乾二淨。

至於是不是見財起意,也很難說,於家人說不知道於壯身上有沒有錢,有時候會錢拿回家,有時候他也沒錢!

這是什麼回答?

第二起是十二天後六月十七,發現受害人死在雲溪邊上。

說是雲溪,別以為是條小溪,其實是一條大河,貫穿整個縣城,雲溪縣也是因此命名。

受害人為女性,也就是跪著光哭沒太大動作的朱家大兒媳毛氏。清晨被人發現後報官,經驗證還是被重物重擊頭部致死,甚至兇器就被丟在屍體旁邊。

一塊帶血的石頭。

這是赤裸裸的藐視官府了。

兩位死者平時根本就沒有見面的機會,各自成親十幾年,毛氏孃家人也都得病死光了,所以毛氏的資訊少的可憐。

要說相似之處,都是後腦勺一擊斃命,而且第一位受害者兇器被隱藏,可是不規則很難判斷,第二位受害者兇器就是石頭,這其實無形中就把這兩件案子拉在一塊兒了。

唐軻想先按照兩起不同的案子去查,可是就近的死者毛氏所有的生活軌跡都在家裡,哪怕著重調查家裡人也沒得到什麼像樣的答案。

婆婆是個瞎子,年紀大還有點耳背,晚上有點什麼事情根本就聽不見。而且老太太跟小孫女一塊睡,因為毛氏晚上需要織布到很晚,所以一首都是一個人。

小叔子朱河大多都是在縣裡找點散碎活幹,有時候晚上出去打魚,早上賣。

也算是混個溫飽。

走訪下來,毛氏家裡婆婆性子溫和,小叔子話不多,事也不多,一家人也沒什麼齟齬。

... ...

於壯就更別說了,一家子靠他養活,天天早出晚歸,他基本是翻山去往鄰縣找活,最近聽說有個比較好的活,連著讓他賺了三五兩銀子。

可是找不到那些讓他幹活的人,估計不是什麼好事。唐軻一首覺得這個人的死有蹊蹺,但是跟他做的什麼活無關。

因為他死在自家門口!

如果有人要殺他,不管是求財還是仇殺,是不是外面荒郊野外更加有隱蔽性,而且極易拋屍,家門口的話一定是熟人。能跟在他身後,或者原本就是在交談中,暴起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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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人缺衙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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