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孤忠》第120章 第一百二十回 清廷招撫書頻至 成功焚信志不移(2)

作者:吳玄卿·4個月前

周繼武雙手接過,納入袖中,叩首而去。

史載:鄭成功復父書中寫道:“兒之堅貞自持,不特利害不能以動其心,即斧刃加吾頸,亦不能移吾志。何則?決之己早而籌之己熟矣。

且吾父往見貝勒之時,己入彀中,其得全至今者,亦大幸也。萬一吾父不幸,天也命也,兒只合縞素復仇,以結忠孝之局耳。”

這便是他拒降心志的鐵證。

清廷招撫之議,至此首度往返,鄭成功不為所動。

永曆七年(順治十年,西元1653年)八月,秋意初生,海天寥廓。

清廷再施招撫之計,此次遣來的使者更為正式,由浙閩總督劉清泰遣幹員攜敕諭至安平,意在與鄭成功首接面談。

鄭成功為緩兵之計,虛與委蛇,親赴安平與清使周旋。

安平港中,鄭成功與清使隔案而坐。

清使呈上敕諭,再次許諾海澄公之爵,言辭懇切。

鄭成功含笑應對,不置可否,只道:“容本藩再思之。”

他深知,清廷虎狼之心,不可輕信。

然鄭軍連年征戰,糧餉匱乏,將士疲憊,正需一段休養生息之時日。

他將計就計,以“商議”為名,拖延時間,暗中卻加緊整軍備械,積蓄力量。

其間,鄭泰奉命接待清使,往來聯絡。

鄭泰久掌山海五商,長於周旋,他一面應付清使,一面在暗中另闢後路,將部分貿易利潤截留,以備不測。

他又與清使密約聯絡方式,彼此相安。

此事做得極為隱秘,鄭成功雖稍有耳聞,念及鄭泰掌商務之勞,且尚未有確鑿證據,便暫未深究。

八月下旬,清使離安平北返,鄭成功送至港口,拱手道:“有勞足下遠來。本藩尚需時日斟酌,待來日再復。”

清使見鄭成功態度曖昧,以為招撫有望,欣然登舟而去。

鄭成功立於碼頭,目送船帆消失在海天之際,冷笑一聲。隨即率親兵登舟,乘船返回廈門。

鄭成功對左右道:“和議不過緩兵之計,清廷欲以此牢籠本藩,本藩豈能中其奸計?我當藉此時機,養精蓄銳,以待北伐。”

諸將恍然大悟,無不歎服。

是夜,鄭成功獨坐帳中,取出那柄倭刀。刀鞘上的青絲護身符血跡猶在,在月光下泛著暗紅的光。

他撫摸著刀身,想起母親臨終前的囑託——“忠義二字,刻骨莫忘。”想起隆武帝賜國姓時的殷切期望,想起永曆帝加封的厚望。

他站起身來,走出帳外,面朝北方,喃喃道:“娘,兒子不會降的。清廷以高官厚祿來誘,父親以骨肉親情來勸,兒子都不為所動。兒子此身許國,有進無退。您在天上看著吧。”

月光如水,灑在廈門城頭。遠處,海面上波光粼粼,萬籟俱寂。

那面“明”字大旗在夜風中獵獵作響,彷彿在回應他的誓言。

:是正

。門島翩聯使清,坤乾定戰一澄海

。存存骨諾一臣孤,切切言千諭父

。恩國賣承豈海蹈,印侯封不章焚

。塵胡掃旦待船樓,仗甲嚴門金此從

。解分》命乃辭三功 平延封使遣曆永《回下看且,業基清抗固鞏、封冊曆永奉接何如將又後此,奪可不志,招廷清絕拒功鄭竟畢

。終 柱砥廈金·卷二十第

:詩末卷

。難猶餉後立商五,安未勢收初廈金

。鞍主背逃先子施,信降招寄屢龍芝

。灘青染喋城孤,志素明章焚姓國

。瀾巨卷師樓待且,雨風多海閩今從

:中》勢之盛鼎《 卷下看且

。困業基廈金,去叛繼相琅施、梧黃有更;使清通暗,志異懷心泰鄭;降勸書屢龍芝鄭,絕不使遣廷清然。奪可不志,信焚拒功

。機之伐北待以,量力蓄積,武經軍整何如功鄭看且,壁半南東撐獨臣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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