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一遍!別喊老大,喊陳律師!》第46章 這是科學,不是狡辯!(1)

作者:TTTTTTTT·6個月前

張強往前走了一步,指向監控錄影的截圖:

“還有監控錄影,只能看到他們進出,看不到室內發生了什麼。這是客觀事實。”

“我的當事人出來時神態自若,監控畫面顯示得很清楚,他們沒有慌張逃竄,沒有神色異常,而是一邊走一邊整理衣服,有說有笑。”

“這恰恰說明什麼?說明他們當時認為這只是‘鬧著玩’,根本沒想到會出人命。”

“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如果知道自己殺了人,怎麼可能這麼鎮定?”

法庭裡一片寂靜。

張強走回辯護人席,站定,目光直視審判臺:

“所以,辯護人認為:這組證據只能證明‘有接觸’,不能證明‘有故意’。”

“故意傷害罪,關鍵在‘故意’二字。”

“如果沒有主觀故意,那就只是過失,甚至是意外。”

“請公訴人拿出更有力的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確實具有殺人的主觀故意。”

“否則,根據疑罪從無原則,應當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認定。”

直播間裡,彈幕瘋狂滾動:

“我靠,這律師嘴真硬,這都能狡辯”

“聽得我血壓上來了”

“什麼叫“開玩笑式地往嘴裡塞”?塞玻璃珠能是開玩笑?”

“說得好像也有點道理......我竟然被他說得有點動搖”

“動搖個屁!法醫鑑定寫的“強行餵食”看不見?”

“問題是“強行”的程度,確實不好界定啊”

“律師是在混淆概念,他把“接觸”和“故意”完全割裂了”

“對,有指紋不能證明塞進去,但加上其他證據呢?”

“木棍上有三個人的指紋,血也是三個人的衣服上都有,這還不是共同犯罪?”

......

陳龍神色平靜。

“辯護人的質證意見,公訴人將在後續證據中進一步回應。”

“請法庭准許公訴人出示第二組證據。”

法官微微頷首:“准許。”

陳龍轉身走向多媒體臺,手指在電腦觸控板上輕輕滑動。

。錄筆的言證人證份幾是那,出彈次依案檔描掃份份一,換切面畫上幕螢

”。供串地劃計有後發案。謀預有前發案且,為行凌霸期長在存告被名三明證,言證人證:據證組二第示出人訴公“

。言證人證的學同校學現出上幕螢

:讀宣始開,線視回收龍陳

”:稱言證其。學同校同系告被名三及人害被與,歲41,男,某李人證“

”。打被怕,說敢不但,道知都人多好上班。上地在跪他讓候時有,食零買他讓,錢他搶,海小趙負欺常經們他亮林“

。置位等室材。所廁了出標筆紅用,圖面平校學的繪手張一著附還邊旁,示顯步同錄筆言證的上幕螢

:續繼龍陳

”’。末的白有還角,哭在直一候時的來出海小趙。灰筆吃他讓,裡所廁在堵海小趙把們他到看我次一有‘:稱言證,歲31,男,某王人證“

”’。的事有會不,歲周四十滿有沒,事沒也了人殺是算就己自說們他過聽我‘:稱言證,歲41,,某張人證“

......

:法視直目,頭起抬龍陳

”,明證同共,言證人證和錄記天聊上以“

”。為行等異食進迫強。辱侮。索勒。打毆於限不但括包,凌霸統系的月數達長了施實人害被對告被名三,一第“

”。險危的高極有就本為行些這,珠璃玻吞。灰筆吃,事的命生及危會些一做人害被迫強次一止不們他,二第“

”。憚忌無肆才以所,任責事刑擔承用不能可歲周四十滿未道知,齡年的己自道知們他,楚清常非裡心己自且而,發告許不學同他其脅威僅不們他,三第“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