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裡,那姑娘被豬油蒙了心,看上了柏文川,好好的一個富家女,愣是要跟一個二婚男在一起。她的理由也很奇葩,因為柏文川跟前妻爭奪撫養權,這說明他是個負責任、愛孩子的人,既然他對前妻生的女兒這麼好,那麼以後,對她生的孩子肯定也會很好。
她看中的就是柏文川愛孩子這一點,但是她又不想柏文川愛前妻的孩子,他只要愛她以後生的孩子就好了。
所以,她對柏若鴻帶有排斥之心。
柏文川也看上了這個姑娘,還看上了她家的錢財,他也知道,這姑娘愛他,就是因為他愛孩子。為了投其所好,他經常跟姑娘說起孩子,順便說起前妻,比如:
“孩子太可憐啦,經常被媽媽當槍使,她媽想復婚,就讓孩子來跟我說。這麼小的孩子懂什麼呀?夾在爸媽之間左右為難,真是苦了孩子了。”
“我這輩子最愛的就是我的女兒,哪怕跟前妻離婚了,我也一定要把撫養權掌握在自己手中,一定要好好奮鬥,給她掙下一份家業,讓她衣食無憂的過一輩子。我這輩子掙的所有的東西,都是我女兒的。”
……
他苦心給自己打造了一個“愛女人設”,還順便抬了抬身價(前妻跟他糾纏不清,就是想復婚,這說明他很有市場),他為自己的做法洋洋自得,總覺得未婚妻肯定會因此而更愛他一點。卻不知道,他所謂的“愛女兒”跟未婚妻所欣賞的“愛孩子”完全是兩回事。
事實上,富家女確實更愛他了,但是她對柏若鴻的感情已經從排斥變成了深深的恨。
恨不得柏若鴻趕緊去死的那種恨!
第367章
結婚之前,這位富家女表示想見柏若鴻一面,提前跟她培養感情,畢竟,愛屋及烏嘛。她因為深愛著柏文川,所以願意和柏若鴻和睦相處,把她當親生女兒疼愛。
柏文川感動得不得了,便聯絡前妻,把女兒接了過去。
兩個人帶著孩子去郊外有山有水而且還比較野的地方玩,期間,富家女跟柏文川說,她有東西落在車上了,讓柏文川回停車場幫她取一下,她帶著孩子在原地等待。
柏文川當然是答應了。他們所在的地方離停車場挺遠的,而且這個地方很偏,在柏文川離開之後沒多久,富家女突然出手把柏若鴻推下了水,她自己也跳了下去,把柏若鴻往更深更遠的地方拖,過了好大一會,柏若鴻已經沒有了呼吸之後,她又把人拖上了岸。
柏文川回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哭成淚人的未婚妻和已經死去的親生女兒。富家女跟他哭訴,“你走了之後,孩子就非要去找你,我攔不住她,也不敢死命攔,只好追在她後面,沒想到她一下子掉水裡了,我只好下去撈她,但是我自己水性不好,等我把人救上來,她就沒氣了。”
她哭得傷心極了,好像真的為了一個逝去的生命在惋惜一樣。
柏文川有點擔心,因為他的前妻在涉及到孩子的事情上會比較瘋,恐怕不會相信這樣的說辭。事實上,在內心深處,他也是不怎麼信的。柏若鴻一向乖巧,他離開的時候明確告訴了她,在原地等待,聽阿姨的話,不要亂跑,以柏若鴻的性格,她亂跑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柏文川想了想,跟富家女想出了報案的主意,就說孩子失蹤了。這樣,他頂多是監護不力。作為孩子的親爹,虎毒不食子,沒人會懷疑他。
他還把未婚妻安慰了一番,說一切都是意外,讓她不要傷心難過。富家女果然感動極了。倆人一起處理了柏若鴻的屍體。
所以說,原主也沒有殺錯人,柏文川這個未婚妻確實該死,柏文川也同樣該死。
現在,“該死的柏文川”已經見過了元初的離婚委託律師楊旻,楊律師跟他講了元初的訴求,離婚,孩子歸江元初撫養,柏文川淨身出戶,以後也不必再支付柏若鴻的撫養費。
柏文川都快瘋了,他在看守所裡度日如年,就指望妻子在知道了他的遭遇之後,能幫他想想辦法,把他撈出去。他知道江元初作為一名編輯,其實人脈挺廣的,她認識各行各業的有頭有臉的人,雖然不算是多麼深的私人交情,但總歸都能說得上幾句話。
沒想到,她非但沒想幫他,竟然還要第一時間跟他離婚!
女人,果然是隻能共富貴,不能共患難!
他這句話還不只是心裡想想,他直接說出來了。
別說律師了,就連看守所的工作人員都覺得特別好笑。
楊律師說:“我的委託人江元初女士和你在一起,一直都是共患難,哪來的共富貴?你富貴過嗎?你又讓她共享過你所謂的富貴嗎?我這裡有幾項證據,足以證明這些年你除了和她共同支付房貸之外,家庭一切開支你都沒有參與。換句話說,你在吃江女士的軟飯,你是靠她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