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王下獄,朝堂這臺巨大的機器立刻開始轟鳴運轉。
大理寺將初步案卷移交刑部。御史臺,三司會審的程式正式啟動。
一時間,大理寺。刑部。御史臺的大小官員。書吏。差役,往來奔走,文牘如山。
孟未曜作為“護衛”,幾乎寸步不離地跟著餘尉,出入這些平日裡莊嚴肅穆的衙門。
幾日下來,她這張臉和那柄用布裹著的長刀,倒是讓不少差役都眼熟了。
然而,案子的進展卻陷入了泥沼。
信王劉檀在宗正寺的審訊中,對所控罪狀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喜好幼童”,指使王扒皮拐騙孩童供其“玩樂”。
態度看似配合,但一涉及到具體細節,尤其是那些失蹤孩童的下落,便推諉含糊,前言不搭後語。
“那些孩子?玩膩了,便讓下人處置了。”信王神情麻木。
“如何處置?埋在何處?或是賣給了誰?”審訊官員追問。
“這等小事,本王如何得知?皆是王府管家周安一手經辦。”
周管事在信王被抓前就暴斃了。
再審信王府其他下人,或是噤若寒蟬,一問三不知;或是迫於壓力,胡亂攀咬,說的內容互相矛盾。
有說孩子被賣去了外地的,但說不出買家是誰,經由何人;有說孩子病死了,隨便埋了的,卻又指不出埋屍地點。
更有甚者,說孩子被送去了某個莊子,可具體是哪個莊子,在何處,又說不上來。
整個信王府的口供,就像一團亂麻,看似承認了罪行,卻將最關鍵的部分——
受害孩童的下落,攪得渾濁不清。
餘尉心中的疑雲越來越重。
若信王真是主謀,將所有事情交給下人去做,為避免東窗事發殺人滅口說的過去,可他總該見過那些孩子吧!
供詞裡對於之前孩子的描述,和王扒皮的供詞和賬本完全對不上!
若不是主謀,又為何這麼積極認罪?
孟未曜那日的話一直在餘尉耳邊徘徊,有什麼人能讓信王心甘情願頂罪。
餘尉覺得自己瘋了,竟然順著孟未曜的話懷疑鄭子。
然而,太后那邊,壓力已經給到了。
內廷幾次傳話,詢問案情進展,話裡話外透著催促之意。
刑部和御史臺參與會審的官員,也多認為既然信王已認罪,關鍵證據賬本。信物指向明確,便可定案。
信王畢竟是親王,按“八議”,最終處罰多半是削爵。圈禁,不會真的處死。
至於那些“下落不明”的孩子,既然主犯已認罪,又無人能說出確切去向,多半是已被害或流落不明,可作為“從重”情節,但不必再深究,以免節外生枝,動搖宗室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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