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兩天揍朱元璋三頓》第4章 我有神功,你有科學(1)

作者:焚丹谷內谷的小祖·5個月前

第西章你有神功,我有科學

大明有三套法律。

一套是相對正常、框架性的《大明律》。

一套是朱元璋親自編纂、以案例彙編形式存在、刑名手段花樣百出且更加嚴苛的《大誥》。

還有一套是規範官吏行為的《憲綱》。

《大明律》本身就己足夠嚴酷,以笞、杖、徒、流、死五刑為基礎,後來又添了凌遲、充軍等“加料”。封建社會嘛,這算是“常規操作”。

真正讓人蛋疼的是《大誥》。那裡面充滿了老朱同志個人色彩濃厚的“奇思妙想”,許多條款堪稱“缺心眼”典範。

比如這穿靴子。官可穿,民不可穿。就算是官員穿的靴子,款式、用料也有嚴格規定,不得擅自改動。去年,就有三十八個因為穿了“改樣靴子”的倒黴蛋被處決。

至於平民?敢穿?杖責、處刑、充軍,自己選一個吧。至於北方的百姓冬天會不會凍掉腳趾,那不在皇帝的考慮範圍之內。

又比如,鄰里之間若發現遊手好閒者不積極舉報捉拿,一併治罪。美其名曰“互保連坐”。

而現在,這兩條“缺心眼”的條款,正以一種荒謬而殘酷的方式,在金默面前疊加生效。

“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

小草踢得興起,小短腿虎虎生風,一腳踹飛一個撲上來的百姓,往往還能帶倒後面一片。她把這當成了好玩的遊戲,興奮得嗷嗷叫。

“老子是文化工作者!文員!!”金默一邊擋開幾根胡亂揮來的扁擔,一邊對著空氣怒吼,“文員你懂嗎?坐辦公室搞調研寫報告的那種!不是力工!更不是戰士!!!”

他越打臉越黑。

因為根本打不完。

倒下一批百姓,後面又湧上來更多,眼神麻木而決絕,彷彿被無形的鞭子驅趕著。緊接著,街角傳來了整齊而沉重的腳步聲和甲冑碰撞聲——京城的官兵,反應遠比想象中快。

“爹!這是壞人!!”小草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官兵手中明晃晃的鋼刀,立刻“嗖”一下縮回金默身後,小手拽著他衣角,仰起小臉,眼睛裡閃爍著“我能掏槍了嗎”的期待光芒。

“你往後站站,”金默把她往身後又攏了攏,沒好氣道,“別讓他們把新衣服砍壞了。”

對面領隊的將官掃了一眼地上橫七豎八呻吟的衙役和百姓,眉頭都沒皺一下,更沒打算問話,首接一揮手,聲音冰冷:

“格殺勿論!”

溝通?

不存在的。這又不是拍電視劇,還給你機會喊兩句“刀下留人”或者“聽我解釋”。

現實是,面對兩個“形跡可疑、武力高強、當街毆傷公差與良民”的“暴徒”,最快的處理方式就是就地格殺,以儆效尤,還能免去後續審問的麻煩。跟反賊多說兩句?萬一被路過的錦衣衛或御史看到,扣上一個“通匪”、“遲疑”的帽子,自己的前程還要不要了?

幾名持刀官兵立刻撲上,刀光雪亮,首奔要害。

金默嘆了口氣,不閃不避。

”!鐺“”!鐺“”!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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