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相當於,一個開著法拉利,穿著高定西裝,戴著百達翡麗的少爺,隨手順走了一個煎餅果子,揚長而去。
然後,賣煎餅果子的大媽,掏出手機,平靜地報警備案了……
正常嗎?
理論上,是正常的。
至少在某種理想的、講規則的秩序裡,就應該是這個樣子——權益受損,不私力報復,不走極端,而是透過制度化的渠道去反映、去申訴。
香草的行為,完美符合這個“理想流程”的前半段:遇事不衝動,保護自身安全,找基層負責人按規矩上報。
不正常嗎?
現實很快給出了答案。
因為那裡甲,只是記錄了一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大明基層,一百一十戶為一里,裡下設甲。
里甲,就是最基層的“幹部”,村裡街坊的糾紛、田產婚姻的口角、打架鬥毆的調解,理論上都先歸他們管。他們是民與官之間的第一道篩子,也是防止“民情洶湧首衝衙門”的緩衝帶。
規矩是:民有事,先告里甲。不能越級上告,否則先打一頓“殺威棒”。
所以,香草被搶了餅,告訴里甲。
這一步,正常。
但里甲聽完,記了一筆,就揮手讓她回去。
這一步,不正常嗎?
不,某種意義上,也正常。
里甲是什麼人?多半是當地有些聲望或勢力的“良民”充任,但本質上仍是平民,並無執法權,更無對抗權貴的膽量和能力。他能去抓那個一看就出身不凡的騎馬少年嗎?顯然不能。
他的“正常”做法,應該是將此事記錄在案,然後擇機上報給上一級的官府,由官府去判斷、去處理。
可問題在於——三文錢。
應天府的官府老爺們,會為了一個煎餅攤主被欠的三文錢,去傳訊、去追查、去得罪一個很可能有背景的勳貴子弟嗎?
用腳趾頭想都知道答案。
所以,里甲的“正常”選擇,就是按“正常流程”走個形式,然後……把這事輕輕“壓下”。既不得罪可能的貴人,也省去了後續無窮的麻煩。那三文錢的損失,以及香草那微微發抖的手和發白的手指關節,在里甲和潛在的官府邏輯裡,大概屬於“必要的代價”或者“不值得費神的瑣事”。
朱元璋遠遠看著這一幕,心中那股荒謬感和隱約的怒意交織著,讓他一時有些發懵。
他制定嚴密的里甲制度,本是為了控制基層,瞭解民情,維持穩定。可眼前這“完美”遵循了制度流程、卻得到近乎無效結果的一幕,像一記無聲的耳光,抽在了他引以為傲的“洪武之治”上。
流程走完了。
規矩遵守了。
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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