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打殺殺?這是正經文娛工作!》第4章 你的思想很危險(2)

作者:焚丹谷內谷的小祖·15天前

“這不叫愚民!”她語氣有點急,試圖解釋,“這是……因為他自己後來不努力!小朋友,你一定要好好學習,考上好大學,讀到更高的書,到時候你就什麼都明白了!”

“阿姨是不是想說,”唐婉輕輕接過話頭,語氣依舊平和,“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

“對!對對對!”榮惜聞眼睛一亮,如遇知音,語氣都激動起來,看向唐婉的眼神充滿了驚豔和喜愛,“就是這個道理!小朋友,你真的好聰明啊!”

“可是,阿姨,您錯了。”唐婉輕輕搖頭。

“呃?”榮惜聞笑容一僵,“哪兒……哪兒錯了?”

“我爸爸,”唐婉指了指我,“他接受的是‘掐頭去尾’、‘斷章取義’的教育。他在憤怒,不是因為沒學全,而是因為他用最初學到的‘一部分’,搭建了自己看世界的架子,後來卻發現,這個世界,並不是架子上畫的那個樣子。”

“不是的,小朋友!”榮惜聞試圖用自己認為正確的道理說服她,“他想學全,可以自己去看書,去上夜校,去提升自己啊!憤怒解決不了問題!”

“阿姨,”唐婉的聲音很輕,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篤定,“人的三觀,在小學和中學時期,就基本固定了。”

“我爸爸拿著那‘半截’的知識,搭好了自己的三觀。成年之後再學習,就像……”她想了想,“就像在一座己經蓋好的、不太穩當的木頭房子外面,拼命貼瓷磚、刷油漆,看起來好像光鮮了,但裡面的架子,還是歪的。改變不了的。”

“……”榮惜聞張了張嘴,卻發現喉嚨像是被什麼堵住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心中湧起一股強烈的憋悶和無力感。她無法反駁這個“小女孩”的話,因為隱隱地,她覺得似乎有點道理,但這道理又和她堅信的某些東西衝突。

“謝謝阿姨的關心。”唐婉再次對她行了一禮,姿態優雅,禮儀周到,“您請回吧。”

榮惜聞頓時有些受寵若驚,被這樣一個特別的孩子如此鄭重地對待。但隨即,責任心和那股不甘讓她更不能就此回去了。

“不行!”她斬釘截鐵,目光重新變得堅定,看向唐婉的眼神充滿了惜才和不容置疑,“你這麼聰明的小朋友,必須去上學!接受正規、系統的教育!不能……不能被耽誤了!”

“嘖。”我在旁邊咂了咂嘴,往前一站,擋在了唐婉前面。

“看在你還算盡職,也是真心為小孩著想的份上,”我看著榮惜聞,“我問你最後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你又要問什麼?”榮惜聞警惕地看著我,眉頭緊鎖。

“你們普法的時候,”我慢悠悠地問,“會把那些明顯和普通老百姓心裡想的、認為的‘道理’、‘公平’衝突的法律條文,也原原本本、清清楚楚地普及出去嗎?”

“當然會!”榮惜聞挺首腰板,毫不猶豫地回答,“普法就要全面、準確!”

“是麼?”我扯了扯嘴角,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

“那你會不會告訴老百姓:‘拐賣兒童’,就算拐了二十個,只要沒出人命,沒特別殘忍的情節,法定刑最高也就無期,實際操作中,很多判個十年左右,表現好點,五六年、甚至三西年就能出來?”

“你會不會告訴別人:‘嫖娼’的時候,如果支付的是冥幣,那就不算嫖娼,因為冥幣不是刑法意義上的‘財物’?”

“還是說,”我看著她越來越黑的臉色,繼續輕聲問道,“你會告訴大家:‘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最高也就二十五年,比很多人背的三十年房貸還短五年?”

我每說一句,榮惜聞的臉色就黑一分,嘴唇也抿得越緊。

她當然知道這些。有些是法律的無奈和妥協,有些是司法解釋的精細,有些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

但普法……普法重點在於告訴人們“什麼不能做”,在於維穩,在於預防犯罪,而不在於事無鉅細地展示所有的不公平、不完善和冰冷的技術細節。那隻會引發恐慌和不信任。

法律的首要功能,從來都不是“懲惡”,至少不完全是。這一點,她清楚,我也清楚。

普通人只需要知道邊界在哪裡,不需要,也未必能承受,知道邊界牆後面所有的裂痕與荒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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