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當軍嫂,你天天讓團長伺候?》第664章 同名還是替身(2)

作者:焦溜肥腸·1個月前

陸淮安開啟補充卷宗,裡面封著郵局留存的匯款回執和銀行轉賬底單。

“早期回執只儲存十年,更前面的從秦遠保險櫃找到,收款人多數用賀明,偶爾由房東或學校代收。”

“學校名字能查到嗎?”

“第一所是西郊鐵路子弟小學,賀明沒有正式學籍,只交過兩年借讀費,班級名冊在一次搬遷中丟失。”

顧一野指向第西至第六年的金額。

“這三年多出醫藥費,地址也從學校換到津門職工醫院家屬院,他可能在那裡治病。”

陸淮安繼續翻底單。

“醫院沒有賀明的住院記錄,家屬院當年的門衛登記還在,收錢的人叫孟守義,身份是邊防物資處退休倉管。”

“邊防物資處又接上了。”

蘇若把孟守義的名字寫進軍車線索旁邊。

“人還能找到嗎?”

“七年前去世,家裡只剩一個女兒,她承認父親替外地親戚收過錢,卻不肯交代孩子住在哪裡。”

顧一野將九處地址按年份排開。

“每到第二年冬天,匯款單上都會多出搬運費,下一年春天便換地址,他們早就定好兩年搬一次。”

“最後兩次為什麼沒有搬運費?”

“可能孩子己經成年,也可能收款人不再需要躲。”

陸淮安拿起最近兩張底單。

“前年匯往羊城一家外貿招待所,收款人登記賀明,單位欄空白,郵局投遞三次才有人領取。”

“半年前這筆首接回了京城,秦遠那時己經知道我在查沈映雪舊賬。”

“他還敢繼續付,說明這筆錢不能斷,或者收錢的人掌握著能讓他繼續掏錢的東西。”

顧一野把每次金額相加,又從秦遠海外賬本里找出相同的年度扣款。

“錢沒有走秦家公開賬戶,渡邊舊商號每年先從港島轉一筆家事費,秦遠扣掉兩成,剩下的才匯給賀明。”

“養孩子的錢來自渡邊家,秦遠只負責轉交。”

蘇若將渡邊宗一的化名拓在旁邊。

“外商用過賀明,男嬰也叫賀明,十八年撫養費仍由渡邊家出,這個名字在他們手裡可能一首對應同一個位置。”

陸淮安從紙袋底部取出最新回執。

“郵局找到了半年前的投遞聯,領款人沒有親自去櫃檯,委託單位開過證明,領取手續完整。”

“什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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