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確定是不是誤會,是不是都不重要!她可沒那個底氣等對方靠近!
誰知道還真讓她猜對了,一看她跑,對方真提著褲子叫得跟只詭似的追上來了。
花夭腿短人胖,根本跑不動多遠,萬幸,對方也跑得踉踉蹌蹌。
追上了的時候,大約是酒勁兒上頭,手上力氣時常跟不上。
老實講,起初花夭拼命的時候,其實根本沒覺得自己能贏。
也不是因為什麼貞潔問題,主要是她在那店裡三年都是安安生生的,這會兒要是被欺負了,那不是很噁心?!
不爭饅頭還爭口氣呢!了不起就是個死唄,反正她原本也是來求死的!
也算幸運吧,那個醉漢真是那種喝多到手腳發軟的。
不然花夭一定捅不死他一個壯年男性。
那是花夭第一次殺人,講真的,有點小興奮。
尤其是看著那人被她用破酒瓶子扎得爛爛糊糊的脖子,她突然覺得,應該找條狗來開餐!
因為那個混賬意圖不軌在前,花夭本來還是要自殺的,事發後她又第一時間自首,所以最後執法人員把這事情算成了正當防衛,她沒蹲監獄。
說起來,這男的是真該死,年輕時候打老婆,逼得對方喝了藥,剩下個女兒小小年紀丟給老人,那姑娘掙扎著長大,恨都恨死他了。
所以,那姑娘不止沒計較沒跟花夭要賠償,在花夭離開的時候,還追上來跟她說謝謝。
整得花夭怪不好意思的。
自戕計劃被打斷,又經歷了那樣驚險的事情,那股子衝動被卸了勁兒,花夭突然覺得沒那麼想死了。
雖然還是覺得活得挺沒意思的,但是,死掉這件事,她覺得還可以再等等。
在出租屋痛定思痛的想了三天,她決定先活著看看。
不行了再說。
因為沒有了養家的壓力,花夭開始輾轉於各個城市打工。
邊打工邊到處逛一逛,努力嘗試給自己添置快樂。
雖然她沒學歷沒能力,工作是底層,掙得也少,但是她一個人,也足夠花。
就那麼漂泊了六年,二十五歲的夏天,她遇見了花一勺。
撿到花一勺的時候,是一個悶熱的盛夏陰雨天。
路過一棵老槐樹的時候,她聽見了微弱的貓叫聲。
好奇湊過去看,發現一隻口吐白沫己經僵硬的大貓,懷裡摟著一隻還沒睜眼睛的,胖乎乎的貓崽子。
花夭起初是不想養的,因為她覺得自己就這樣浪蕩一生挺好。
她忘不了母親去世時她的撕心裂肺,也不想她的孩子也有那樣的經歷,更不想把自己的心頭肉挖出來,在這個世上受風吹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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