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強點兒,會給孩子餵奶。
不是因為母愛,主要是如果她敢把這兒子餓死,她怕是得被打死。
其餘的事情,全都是大女兒在做,包括伺候她坐月子。
看著忙的跟陀螺似的,還要時不時被打罵撒氣的大姐,於念安真心覺得,雖然她死得有些痛苦,也總好過活著受罪。
於念安十歲那年,長姐及笄。
封建社會女子都成婚早,這個歲數,正是要尋摸婆家的時候。
正常人家,自然是要選個踏實肯幹,家風不錯的人家,儘可能讓女兒在婆家不要太遭罪。
可那對公母不做人,他們對這些都不在意,一切向錢看。
他們根本不是給女兒選婆家,而是給即將出欄的豬挑買家。
只要價錢合適,哪怕是把女兒賣給病癆鬼沖喜也無所謂。
但於念安不能接受!
對於他來說,這個家裡唯一有用的只有他那個姐。
於是,在他父母帶姐姐去給買家檢視時,他死活要跟著。
畢竟是惡詭投胎,他還是有些不同尋常的本事,能夠借陰氣催命。
趁人不備,他弄死了那個病癆鬼,還讓他詐了屍,鬧上了一場,順道把那對沒用的公母全都弄死了。
都說窮生奸計,富長良心,那主家挺富的,卻也沒什麼良心。
看他們是兩個小孩子,根本掀不起什麼風浪,一家西口死了兩個大的,卻是錢也不賠,就隨便把他們打發走。
於念安氣不過,過了幾天,趁著姐姐上山的時候,他找到機會自己偷偷過來把那兩個不給錢的老東西套了麻袋!
拿回來的賠償金,他沒給姐姐。
畢竟這錢來路不明,他姐又是個老實木訥的性子,要是把錢亮出來,這秘密可就藏不住了。
那世道,孩子不好活。
於念安都做好屠村的準備了,卻沒想到,這一世的爹孃不是東西,但他的族人卻還不錯,看他們姐弟可憐,又瞧著只有那幾畝薄田,倒也沒有明目張膽的吃絕戶。
多數是惦記著張家大姑娘的婚事,想從這上頭討些便宜。
為此,來提親的人一個個都拍著胸脯說會對於念安好,會拿他當親弟弟疼。
這種胸毛貼上的話,聽著就虛,姐弟倆自然不信。
可他們家中沒有長輩,若無人相護太過危險。
再則,朝廷有律法,女子二十歲不嫁,官府會強制婚配。
姐弟倆研究了一下午,最後決定跟那些提親的人提出,不要彩禮,只是,得定親三年,三年後再成親,誰能接受就考慮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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