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贓俱獲?!哪來的人贓俱獲……”
這張薄薄的小報,是本地相當喜歡捕風捉影的《定邊府雜談》,平日裡專愛刊載些坊間軼聞、豪門秘辛,今日的頭版,卻被於瑤一案佔了大半篇幅,只是那筆墨,卻偏心得厲害……
關於於瑤的死,關於方回被祝無恙當場格殺的經過,不過是寥寥數語,恨不得一筆帶過,彷彿只是一樁無足輕重的旁枝末節……
“於氏瑤,經州府查證,確為奸人方回所害,縣令祝無恙,於公幹途中遇到方回有潛逃之舉,當場將其誅殺!”
短短幾十字,便將兩條鮮活的人命,就那麼輕描淡寫地揭了過去……
可與之相對的,卻是那鋪天蓋地、恨不得字字泣血的渲染:
“經搜查取證,在方回院中地窖之中,起獲火藥一方,計二百五十斤有餘,又搜出往來賬目數冊,皆為與金國暗通款曲,走私軍用火藥之鐵證!”
那字裡行間的興奮,幾乎要衝破紙面!
什麼“通敵叛國,罪不容誅”,什麼“縣令祝無恙年輕有為、慧眼識奸,一舉破獲驚天大案!”
什麼“知州湯大人明察秋毫,坐鎮指揮,護我定邊府百姓周全”,看得人眼花繚亂……
李觀棋唸完,將小報隨手扔在石桌上,而後他抬頭看向祝無恙,搖頭嘆息道:
“這報館的筆桿子,怕是收了州府的銀子,哪來的什麼湯知州坐鎮指揮……唉……”
祝無恙沒說話,只是微微抬頭將目光投向了遠處……
州府的定論下來了,方回是殺害於瑤的真兇,更是通敵走私的叛國賊,一樁命案,一樁叛國案,合二為一,看似天衣無縫,案情“圓滿”告破,可祝無恙怎麼也開心不起來……
不對勁,太不對勁了!
若說方回的目的是銀子,是為了走私火藥的暴利,那他為何要殺於瑤?
他與於瑤,絕非尋常的露水情緣,於瑤臨死前發生的捆綁嬉戲,怕也是情到濃時的情趣……
既有這般情分,若真是為了錢財,騙也罷,借也罷,以於瑤對他的情意,怎會不肯?何苦非要痛下殺手,做出那殺雞取卵之事,置於瑤於死地?
何況走私火藥這樣的“大買賣”,按理來說,也不應該缺銀子花……
因此,無論從哪個方向去看,留著於瑤,遠比殺了她更有用……
方回的動機,根本說不通!
更何況,還有那晚曾去過於府的那輛白色馬車……
可偏偏,小報上對此卻是隻字未提……
彷彿那輛白色馬車,從未在於府門口出現過……
祝無恙可不相信州府那邊會連這麼明顯的線索也查不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