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請打卡》第184章 震驚朝野(2)

作者:孟旬·4個月前

“念。”他只說了一個字。

楊文昭深吸一口氣,開始念:“戶部左侍郎李維,收受趙永昌白銀一萬兩千兩,為其偷漏鹽稅提供方便……”

“噗通”,李維跪下了,面如死灰。

“兵部右侍郎周正道,收受八千兩,為其私鹽運輸提供保護……”

周正道也跪下了。

“禮部郎中王守仁,收受五千兩,為其子科舉舞弊……”

“刑部主事趙德柱,收受三千兩,為其壓下命案……”

“都察院御史錢廣進,收受兩千兩,為其彈劾政敵……”

“通政司參議孫有財,收受一千五百兩,為其傳遞訊息……”

一個接一個,像割韭菜一樣,跪倒一片。等楊文昭唸完,殿下己經跪了三十多人。站著的,也大多臉色慘白。

“好啊,”林楓笑了,笑得讓人心寒,“朕的朝廷,成了趙永昌的錢袋子。朕的臣子,成了趙永昌的狗腿子。你們吃著朝廷的俸祿,幹著賣國的勾當。你們對得起身上這身官服嗎?對得起天下百姓嗎?對得起列祖列宗嗎?”

沒人敢回答。只有壓抑的抽泣聲,有人嚇哭了。

“楊文昭,”林楓看向他,“按《大明律》,受賄該如何處置?”

“受賄十兩以上,杖一百,流三千里。百兩以上,斬。千兩以上,凌遲,家產抄沒,族人流放。”

“那就按律辦。”林楓站起來,走到御階前,看著殿下那些跪著的官員,“受賄超過一千兩的,十七人,全部革職,押入詔獄,三司會審,該斬的斬,該凌遲的凌遲。家產抄沒,族人凡涉案者,一律嚴辦。”

“五百兩到一千兩的,西十三人,革職,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

“一百兩到五百兩的,一百二十九人,革職,杖一百,永不敘用。”

“一百兩以下的,”他頓了頓,“自己到都察院自首,退贓,罰俸三年,留任察看。若再犯,數罪併罰。”

判決一下,殿下哭喊聲一片。有人喊冤,有人求饒,有人罵趙永昌害人,有人罵太師不是東西。林楓只是冷冷看著,等他們哭夠了,喊累了,才開口:

“都閉嘴。”

殿下瞬間安靜。

“你們覺得冤?那些被趙永昌逼死的灶戶,冤不冤?那些被趙永昌強佔田地的佃戶,冤不冤?那些被趙永昌賣到北戎的百姓,冤不冤?你們收錢的時候,怎麼不想想他們?”

他轉身,走回御座,坐下:“朕知道,你們中有些人,是被逼的。太師勢大,趙永昌有錢有勢,不收錢,就活不下去。但這不是理由。為官者,當守底線。底線破了,人就不是人了。”

他看向那些還站著的官員:“你們中,有沒有收過趙永昌錢的,朕不知道。但朕給你們機會,三天之內,到都察院自首,退贓,朕既往不咎。三天之後,若被查出來,按律嚴辦,絕不留情。”

“臣等……遵旨!”站著的官員齊聲應道,聲音裡有慶幸,有後怕。

“還有,”林楓繼續說,“江南的案子,還沒完。趙永昌倒了,但他的同黨還在,他的關係網還在。朕己下旨,由張居正、海瑞、程頤、王陽明、陳實五人,總攬江南軍政,徹查此案。不管牽扯到誰,不管官多大,背景多深,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江南如此,全國亦然。從今天起,朝廷成立‘肅貪衙門’,由楊文昭總領,劉宗周副之,專查貪腐。凡受賄十兩以上者,皆可舉報。查實,舉報者賞銀百兩,受賄者嚴懲。朕要讓天下官員知道,貪腐的下場,就是趙永昌的下場!”

“皇上聖明!”這一次,是真心實意的呼喊。那些清流、那些沒被牽扯的官員,激動得熱淚盈眶。他們等這一天,等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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