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西十九年,二月初二,龍抬頭。
常州府衙前的廣場上,人山人海。這次不全是百姓,還有穿著綢衫的鄉紳、地主,粗粗一數,不下千人。他們不是來慶賀的,是來抗議的。廣場中央搭了個木臺,臺上站著程頤、王陽明、常州知府趙南星,還有十幾個戶部的書吏。臺下,衙役們手拉手組成人牆,把激動的人群隔在外面。
臺上豎起一塊大木牌,木牌上貼著一張嶄新的佈告,是江南總署剛發的《攤丁入畝令》。佈告很長,密密麻麻寫滿了字,但核心就一條:從今年起,常州府試行“攤丁入畝”新稅制。取消人頭稅,將所有丁銀攤入田畝,按田畝多少徵稅。有田的多交,沒田的少交或不交。
“這是要咱們的命啊!”一個穿著錦袍的胖地主在臺下跳腳,“我家有田五百畝,按新法,一畝加徵丁銀三分,五百畝就是十五兩!往年的人頭稅,我家二十口人,才交二兩!這一下多了十三兩!還讓不讓人活了?”
“是啊!”另一個瘦地主附和,“我家三百畝,得多交九兩!朝廷這是看咱們地主好欺負,往死里宰啊!”
“程老先生!”胖地主朝臺上喊,“您老德高望重,給評評理!這新法,合理嗎?”
程頤站在臺上,看著臺下群情激憤的地主們,臉色平靜。他等聲音小了些,才開口,聲音蒼老但清晰:“諸位,老夫問你們一個問題。往年交人頭稅,你們家那些佃戶、長工、僕人,他們的稅,誰交?”
臺下安靜了一瞬。胖地主梗著脖子:“他們……他們自己交啊!朝廷規定,十六歲到六十歲的男丁,都要交丁銀,一人一錢。他們交他們的,我們交我們的,有什麼問題?”
“他們自己交?”程頤看著他,“李大戶,你家有佃戶三十戶,長工十五人,僕役二十人。這六十五個男丁,每人一錢,一年就是六兩五錢。可他們一年掙多少?佃戶租你的田,一畝打一石五斗,交你八斗租,自己剩七鬥。七鬥糧,值八錢銀子。一年到頭,除了吃喝,能剩幾個錢?這一錢丁銀,他們拿什麼交?”
胖地主語塞。
“他們交不起,”程頤繼續說,“就只能借。問誰借?問你們這些東家借。借一錢,還一錢五,年息五分。還不起,就做工抵,做一年工抵一錢銀子。所以,你們家那些佃戶、長工,看似自己交了丁銀,實際上,是你們先‘借’給他們,他們再拿血汗還給你們。這丁銀,最終落在誰頭上?還是你們。可這個過程,多了一道盤剝,多了一層痛苦。”
臺下地主們不說話了。這是實情,他們心知肚明。
“攤丁入畝,”程頤提高聲音,“就是把這道彎掰首。取消人頭稅,所有稅賦,按田畝徵收。誰田多,誰多交。誰田少,誰少交。沒田的,不交。這樣,佃戶、長工、貧民,減輕了負擔。你們這些地主,雖然多交了幾兩銀子,可省去了放貸收貸的麻煩,省去了逼債的罵名,省去了佃戶逃亡的風險。長遠看,是好事。”
“好事?”瘦地主冷笑,“程老,您說得輕巧。我家多交九兩,您給我補?”
“我不給你補,”程頤看著他,“但朝廷給你補。從今年起,常州府的田賦,減免一成。你往年交田賦三十兩,今年只交二十七兩。丁銀多交九兩,田賦少交三兩,實際上只多交六兩。這六兩,買你家佃戶心安,買地方太平,買朝廷對你家的認可。值不值,你自己想。”
臺下議論聲起。地主們開始算賬。是啊,田賦減一成,能抵掉一些。可算來算去,還是多交了。
“可那些田多的,不是虧大了?”有人問。
“田多,說明你富有。”王陽明接過話,“富有,就該多擔責任。朝廷要修水利,要建學堂,要養兵,要賑災,這些錢從哪來?從天下人來。天下人誰最富?你們這些地主。你們不出錢,難道讓那些飯都吃不上的佃戶出?”
這話首白,難聽。地主們臉色難看,可沒法反駁。
“再說了,”王陽明繼續,“朝廷不是白要你們的錢。攤丁入畝之後,會重新清丈田畝,釐清產權。那些被強佔的、隱瞞的、投獻的田,都要查出來。該還的還,該罰的罰。你們中有些人,家裡實際田畝,比田契上多吧?這次清丈,只要主動申報,補交稅銀,過往不究。若隱瞞不報,查出來,田產充公。”
這話像一記重錘,砸在許多人心裡。江南地主,誰家沒點隱田?十畝報五畝,百畝報六十,是常事。這次清丈,是要動真格的。
“趙知府,”程頤看向常州知府趙南星,“清丈的事,你來安排。”
趙南星上前一步,展開一卷文書:“奉江南總署令,常州府即日起,全面清丈田畝。各鄉設清丈所,由務本堂學生、地方鄉老、衙門書吏共同組成。每戶田畝,實地丈量,登記造冊,張榜公示。有異議者,三日內可申訴。逾期不報,以隱田論處。”
他頓了頓,聲音加重:“清丈期間,凡阻撓丈量、毆打丈量人員、隱瞞田畝者,杖一百,田產充公。凡舉報隱田者,賞隱田價值的一成。望諸位,好自為之。”
臺下死一般寂靜。地主們面面相覷,從對方眼裡看到了恐懼。這次,朝廷是要動真格的了。清丈田畝,攤丁入畝,一招接一招,招招要命。
“我……我回去想想。”胖地主先慫了,轉身就走。
有人帶頭,就有人跟。不一會兒,臺下地主走了大半。剩下的,要麼是真沒問題的,要麼是還在硬撐的。
程頤看著他們散去,對趙南星說:“清丈的事,抓緊。務本堂的學生,都調給你用。記住,要公平,要公開,要讓人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