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葉瑛的案子開庭,她特意換了一身藏青色的套裝,將長髮挽成一個低髻,只在耳後別了一枚珍珠髮卡。鏡中的女人眉眼沉靜,看不出絲毫波瀾,彷彿今日不過是尋常的一樁案子,而非一場精心佈局的棋局。
法租界的法庭坐落在霞飛路盡頭,是一座三層高的紅磚建築。沈知微走進大廳時,看見童麗己經坐在被告席上了。那個女人今日也收拾過了,囚服洗得發白,頭髮卻梳得一絲不苟,正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指,像是在等待一場無關緊要的茶會。
旁聽席上坐了不少人,有拿著筆記本的記者,也有幾個穿著長衫的文人模樣的人。沈知微的目光掃過人群,在最後一排停住了——他爹還有一個穿灰色西裝的男人。
葉明遠
她收回目光,將公文包放在桌上,抽出卷宗。法官敲響法槌的瞬間,童麗忽然抬起頭來,兩人的視線在空中交匯。那雙眼睛裡充滿了肯定和感激。
童麗的目光像是一根細線,將沈知微從紛亂的思緒中牽回法庭。她微微頷首,翻開卷宗的第一頁,聲音平穩地陳述起案情來。
“民國十西年十一月十七日,被告林其華,原告童麗。本案涉及十二年前葉瑛殺夫案,百樂門歌女葉瑛被判處絞刑。然本案存在重大疑點,現有新證據表明,林玉樹之死並非葉瑛所為,而是另有真兇。”
她的話音落下,旁聽席上一陣騷動。沈知微從公文包裡取出一個牛皮紙信封,將裡面的照片一一陳列在法官面前:“林玉樹死亡原因具有以下兩點原因:一、酗酒導致酒精中毒;二、一氧化碳吸入過量導致窒息。”
旁聽席上傳來一陣細微的騷動。沈知微從公文包裡取出一份驗屍報告,雙手呈遞給法官:“這是法租界巡捕房出具的詳細報告,請庭上過目。”
法官接過報告,鏡片後的眼睛快速掃過紙頁。沈知微趁機又看了童麗一眼,後者正望著天花板上的吊燈,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彷彿這一切都與她無關。
“今天,我的當事人因為特殊原因不能位列原告席。被告人童麗,是新月日報的記者,也是曾經遠走他鄉的林其華。”
“童麗女士為了給葉瑛女士翻案,主動承認了當年殺人的所有過程,包含作案動機,作案時間和作案手法。這是童麗女士的親筆供詞,以及巡捕房探長的簽字確認和當年卷宗。”
“一九零八年年冬,林其華女士因不堪忍受父親林玉樹的長期虐待,於十一月十五日夜將其殺害。彼時林玉樹因酗酒己醉得不省人事,壁爐中的炭火正旺。林其華女士,反鎖門窗,以溼毛巾封堵門縫,致使一氧化碳積聚——”
她頓了頓,目光投向童麗。“——林玉樹窒息而亡。次日清晨,林其華女士因昏迷住進醫院。根據林其華女士的供述,此舉是想與林玉樹先生同歸於盡,只是因為年紀較小,吸入一氧化碳不足致死量。卻不曾想葉瑛女士會被冤枉。而林其華女士在醫院昏迷期間,葉瑛女士因為嫌疑較大,被巡捕房當作兇手緝拿,最終蒙冤受死。”
沈知微的聲音在法庭裡迴盪,像是一枚石子投入深潭,激起的漣漪層層盪開。她看見旁聽席上的記者們奮筆疾書,看見那幾個文人模樣的人交頭接耳,看見她爹的眉頭皺成一個結,而葉明遠——那個金絲眼鏡後的年輕人,正用一種奇異的目光注視著她。
“我調查過當年的案件,當時巡捕房的證據根本不足以給葉瑛女士定罪,是她自己認了罪。”
——
法槌落下的聲響在穹頂下回蕩:“被告童麗,對於上述指控,你可認罪?”
童麗站起身來,鐐銬碰撞的聲音清脆如碎玉。她面向法官,也面向旁聽席上那些或驚愕或興奮的面孔,聲音不高,卻字字清晰:“我認罪。十二年前我殺了林玉樹,十二年後我為葉瑛翻案。這兩件事,我都不後悔。”
旁聽席上的記者們幾乎要站起來,筆尖在紙上劃出沙沙的聲響。沈知微看見葉明遠摘下了眼鏡,從口袋裡摸出一塊麂皮,慢條斯理地擦拭著鏡片。他的唇角微微上揚,那笑容溫潤如常,卻讓沈知微想起金夢蘭說的那句話——“越是看起來無可挑剔的人,越要當心”。
“肅靜!”法官的法槌再次落下,“本案將擇日宣判。被告童麗,鑑於你主動投案並協助平反冤案,本庭將酌情考量量刑。退庭!”
人群開始騷動。沈知微迅速收拾著卷宗,“沈小姐。”
他的聲音和照片上一樣,帶著讀書人特有的清潤。沈知微抬起頭來,看見他己經重新戴好了眼鏡,正微微欠身,姿態謙恭得恰到好處:“今日有幸旁聽沈小姐庭辯,實在是受益匪淺。震旦大學法學院的學生若能有沈小姐三分風采,我便算不辱師命了。”
“葉先生過獎了。”她收拾著卷宗,語氣平淡。
沈德昌也在後面緩緩走過來,目光在她與葉明遠之間來回打量,嘴角扯出一個意味深長的弧度:“知微啊,這位就是葉處長的公子,你們年輕人多聊聊,爹去外面等你。”
“不用了爹,我還有事要忙,沒有這麼多功夫閒聊。還有我一個小時的律師費並不低。所以,沈先生有事最好還是去費爾默律師行預約,我先告辭了。”
沈知微將卷宗塞進公文包,轉身便走。她能感覺到兩道目光落在背上——一道來自葉明遠,溫潤如春水卻探不到底;另一道來自她爹,沉甸甸的,像一塊壓在胸口的石頭。
“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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