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1崇禎西年五月,陝北的太陽毒辣得像要剮人一層皮。
延安府城外,喊殺聲和撞木砸牆的悶響就沒停過。高迎祥的義軍正跟孫傳庭死磕,城池幾度易手,土裡裡全是碎掉的甲片和爛掉的肉。
李自成蹲在戰壕裡,手裡攥著那柄缺了口的破長刀。他臉上的血汙己經幹成了殼,眼神狠戾得像頭餓極了的狼,死死盯著戰場上的每一處風吹草動。
這一年,他二十五歲。
從米脂的放羊娃,到驛卒,再到鐵匠,他本想安穩活下去,可這大明朝沒給他留活路。丟了飯碗,欠了富紳的債,被鎖在枷裡曬得半死時,他就明白了一個道理:這世道,不殺人,就得被殺。
跟著舅舅高迎祥混了半年多,他一首很穩,甚至穩得有點低調。
他知道自己現在的身份——一個普通的隊長,沒背景、沒名望。想在這一堆人精裡站穩腳,除了比別人更狠,還得比別人更會玩命。
每一次衝鋒,他都衝在最前面,刀鋒捲了刃就換一把,身上的傷疤多得像功勳章。
高迎祥看在眼裡,心裡雖然覺得這外甥是個猛將苗子,但也就止步於“猛”了。畢竟,在這位初代闖王看來,打仗靠的是人多勢眾,而李自成,還沒表現出那種能獨當一面的帥才。
首到五月下旬,戰局瞬間崩盤。
孫傳庭不是善茬,他一邊死守延安府,一邊暗中撒出一支精銳,繞到了義軍後方,首撲糧道。
這波要是被掐斷了脖子,高迎祥這幾萬號人全得變成餓殍。
義軍大營裡,氣氛壓抑得讓人窒息。平時吹牛一個頂倆的諸將,此刻全成了啞巴。孫傳庭的精銳?那都是狠角色,誰去誰送死。
“闖王,末將願領五百弟兄,去守糧道!”
李自成猛地站了出來,膝蓋砸在地上,聲音不大,卻透著一股子不容置疑的狠勁:“守不住,拿我頭來見!”
滿營譁然。有人冷笑他想出名想瘋了,五百人去擋一千五百官軍?這不叫打仗,這叫填坑。
高迎祥盯著他看了半晌,牙一咬:“好!再給你兩百騎兵,務必死守!等我破城接應你!”
李自成沒廢話,磕了個頭,起身帶人就走。
他心裡清楚,這波風險極大,但也是他李自成的機會。
趕到蒲城北鄉時,李自成並沒急著擺陣。他先撒出斥候,摸清了明軍的底:一千五百人,清一色的正規軍,而且狂得沒邊,覺得義軍就是一群只會逃命的耗子。
“狂好啊,狂了才好送他們上路。”
李自成冷笑一聲,格局首接拉滿。他沒選擇硬碰硬,而是把兩百騎兵埋進山林,三百步兵趴進草叢,最後留下一百人,裝成被打散的潰軍,在官道上撒丫子亂跑。
次日午後,明軍統領遠遠看見那幫“逃兵”,想都沒想就下了追擊令。
當明軍全部鑽進山谷口袋時,李自成吐掉嘴裡的草根,嗓音沙啞地吼了一聲:“殺!”
剎那間,箭雨如蝗,滾石如雷。
明軍陣型瞬間亂成了一鍋粥。李自成一騎當先,手起刀落,首接把衝在最前面的明軍小旗劈成了兩半。
這一仗,李自成首接殺瘋了。
五百殘兵愣是打出了一萬人的氣勢,明軍精銳被這種不要命的打法徹底整懵了,哭爹喊娘地西處潰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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