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說這是律師?》第244章 大家又都有了光明的未來(1)

作者:左柚姜楠·4個月前

接下來的活就不是周雲能幹的了,那是公安機關的活。

現在可以知道的一點是,立下公司確實有很大的轉移財產的嫌疑。

但是眾所周知的一點是,很多事不是你去報案了就能立案的。

很多情況下,你去報案後的唯一結果就是,沒有結果。

這是現實情況,不是說報個案就一定能咋樣的。

特別是經濟類案件,不立案的可能性很大。

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更是一個特殊的罪名,說穿了這是法院的事,所以公安那邊更是難立案。

你法院執行局自己不行,完了還要讓公安立案,用屁股想都知道肯定不容易。

那怎麼才能好立案呢,說來也簡單,那就是讓執行局自己來移交犯罪線索。

就好比經濟類案件要讓法院移交犯罪線索一樣,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那也要執行局來移交。

說人話就是,你得讓執行局說,公安的大哥們,這個案子我們執行不下來,因為對方拒不執行,你們給立個案吧。

但是這就相當於讓執行局承認自己執行不力,想想都覺得困難。

每年執行局都有數不清的案子,如果不是考核要求必須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案的,基本上可以說都不會立,這就是現實。

而執行局要是不移交犯罪線索,普通人又有幾個能和周雲這樣調查的,基本可以說是死結。

不過周雲現在也考慮不了那麼多,他要做的就是說服那位周永恆法官,讓他移交犯罪線索。

只要公安機關那邊能立案,那就好說了。

當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以自訴,但是第一,刑事自訴立案同樣很難,甚至可以說,比公安立案更難。

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勝訴機率很低。

民事案件講高度蓋然性,有可能就行,而刑事案件正常來說是疑罪從無,對於證據的要求很嚴格。

而周雲現在收集到的證據很顯然還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起碼以周雲的經驗來看是這樣。

告別了程玉梅,周雲隨即撥通了周永恆的電話。

你別說,這執行法官的手機是真的難接通,打了五次都佔線,第六次終於打通了。

“喂周法官,對我周雲,查出了一些問題,我現在去找你?好馬上到……哎呀咋也得十分鐘,放心吧真沒那快的。”

掛了電話,周雲嘴角不自覺的抽搐了一下,自己有那麼可怕嗎?

一邊想著,一邊把材料收拾好,然後出門首奔執行局。

二十分鐘後,周雲在辦公室裡見到了周永恆。

“周法官,情況就是這樣了,收入方面,對方應該是把收入轉移了,最起碼從這個時間開始,固定的結算收入消失了。”

“還有這裡,和這個公司之間的幾筆轉賬都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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