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日根白了一眼陳平山說道:
“可不是咋的?”
陳平山瞬間洩了一口氣,耷拉著眼角,一副沒精打采的樣子。
“得,白跑一趟!”
“你看你又急?鄂倫春族雖然不會,但是我老莫會啊!”莫日根把菸頭往地上一碾,腰桿一挺,瞬間多了幾分祖輩傳下來的傲氣,“我娘是正兒八經的鄂溫克族人,我們鄂倫春靠打獵為生,他們鄂溫克,那是天生跟鹿打交道的民族,祖祖輩輩靠著馴鹿過日子,馴鹿的本事,那是刻在骨子裡的!”
陳平山腦子宕機了。
“啥?莫大爺!你說你爹是鄂倫春人?你娘是鄂溫克族?你們少數民族不是不與外族通婚嗎?保持血統的純潔?”
莫日根立馬反駁道:
“扯犢子!華夏確實有不少民族不與外族通婚,但是我們鄂倫春族和鄂溫克族恰恰相反,我們必須與我外族通婚。因為我們兩個民族人少,如果族內通婚,說是親上加親,但是生下來都是歪瓜裂棗。”
陳平山想想也是,鄂倫春人現在也才一萬人左右,相當於一個大點的村子,親戚挨著親戚。
要是族內通婚,那都是近親結婚,生出來可不都是歪瓜裂棗嗎?
陳平山給莫日根續上一支香菸,說道:
“莫大爺,你跟我說說馴鹿的事兒唄?”
莫日根拍著身旁還耷拉著腦袋、鼻青臉腫的馬鹿鹿王,語氣鄭重了幾分:
“你可別小看這馴鹿的門道,鄂溫克人養鹿、馴鹿、敬鹿,跟鹿相伴了一輩子,在他們眼裡,鹿不是尋常牲口,是能馱著族人翻山越嶺、渡過難關的夥伴,更是山林裡的靈物!”
“他們世代在大興安嶺裡遊走,住的是撮羅子,靠的就是馴鹿馱行李、載老小,不管是深山老林,還是雪地沼澤,別的牲口走不了的路,馴鹿都能走,那是鄂溫克人的森林之舟!”
“而你這頭,是馬鹿鹿王,比普通馴鹿靈性更足,在鄂溫克的老規矩裡,這種開了靈智、能統領鹿群的鹿,還有個叫法——聖鹿!”
“聖鹿通人性,懂人心,能辨吉凶,不是誰都能馴服的,以前鄂溫克部落裡,只有最受敬重的老獵人,才能駕馭聖鹿,尋常人別說馴服,靠近都難!也虧你小子有手段,能把這鹿王拿捏住,換做旁人,早被它頂得吐血了!”
陳平山聽得眼睛發亮,他只知道馴鹿能幹活,卻沒想到還有這麼深的淵源,當下連忙湊上前,問道:
“莫大叔,原來還有這麼多講究!那您可得把這馴鹿的真本事教給我,我絕不外傳!”
“那是自然!”莫日根端起酒碗抿了一口,老神在在,“我娘臨走前,把全套馴鹿的法子都教給了我,本來以為這輩子用不上,沒想到倒是便宜了你小子!”
說起馴鹿,莫日根就像是變了一個人,眼裡都是精光。
“馴這聖鹿,不能光靠打,也不能光靠喂,講究恩威並施、以心換心、口令控場,我先教你幾句馴鹿口訣,這可是鄂溫克族傳了上百年的老調子,朗朗上口,還好記!”
說罷,莫日根清了清嗓子,用帶著山林野性的調子,一字一句念道:
“一喚鹿兒聽我言,鮮草熱食暖心田;
二喝鹿兒莫要犟,順服主人得安康;
三令鹿兒隨我走,深山險路不回頭;
西止鹿兒莫要慌,守在身旁不逞強!”
。謠歌是像倒,用啥沒實於對,的腦頭虛是但,口上朗朗然雖訣口這,句幾了叨唸著跟山平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