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建的案子,現在是整個漢東省關注的焦點。沙瑞金書記親自督辦,季昌明檢察長天天盯著,下面的陳海、周正、林華華,更是個個都跟打了雞血一樣。
在這種情況,他侯亮平,作為主審官,突然說證據不足,要把人放了?
誰會信?
這不等於是在告訴所有人,他侯亮平有問題嗎?
不行,不能這麼簡單粗暴。
必須想一個萬全之策,一個能堵住所有人嘴的,冠冕堂皇的理由!
他的大腦,開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飛速運轉起來。
證據!
對,問題還是出在證據上!
他要從證據本身,去找到一個“合理”的突破口。
那七個億的資金,雖然最終流向了海外的殼公司,但中間經過了三十多個賬戶的層層轉手。只要自己咬死了,說這些賬戶之間的關聯性不夠強,無法形成一條完整的、排他的證據鏈,那就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對!就這麼說!
而且,最關鍵的一點,這些錢,最終沒有首接進入劉新建的個人賬戶!
雖然所有人都心知肚明,那個海外的殼公司就是趙瑞龍和劉新建的,但只要沒有首接的證據證明這一點,在法律上,就不能認定為劉新建個人貪汙。
最多,只能算是一個“違規投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這是紀委處理的範疇,是違紀,而不是犯罪!
疑罪從無!
對!就用“疑罪從無”這個原則!
這是法治的最高原則,誰也挑不出毛病!
他侯亮平,作為從最高檢下來的幹部,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講程式,講法治!
他甚至可以反過來,指責陳海他們辦案思路僵化,思想停留在“有罪推定”的老路上,不懂得用現代法治思維來辦案!
想到這裡,侯亮平的眼睛裡,重新閃爍起了一絲光芒。
那是一種屬於陰謀家的,冷酷而精明的光。
他找到了一個完美的劇本。
一個可以讓他既能完成“主人”的任務,又能保全自己顏面的劇本。
他對著鏡子,扯了扯嘴角,試圖擠出一個鎮定的笑容。
鏡子裡的那個人,笑得比哭還難看。
“咚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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