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個人幹掉了五個浪人?”馬勳的聲音壓得極低,但語氣裡的驚訝怎麼都藏不住。
他知道於揚以前在行動隊待過,可真沒想到他的行動能力這麼強。一個人幹掉五個帶刀的浪人,哪怕對方喝了酒,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他們喝得爛醉如泥,走路都打擺子,不比我們弄堂口得了腦血栓的李大爺好到哪兒去。再加上我是偷襲,這事情不太難。”於揚淡淡地說完這句話,眼角還是忍不住微微彎了一下。
這13裝得還算舒服。
他很快收斂表情,繼續道:“後面我還沒出日租界呢,那幾個浪人的屍體被人見到報了警。日租界被軍警封鎖了,我出不去,只能在下水道里東躲西藏。”
“我草,大哥,你能不能不要這麼魯莽?”馬勳急了,聲音雖然壓著,但額頭上青筋都跳了兩下,“你要是被抓了,我們整個知更鳥小組全都完蛋!”
他太清楚特工這一行了,沒人會相信被抓過的人。他們自己就是幹這個的,對刑訊有多殘酷心知肚明。
理論上,沒人能扛得住刑訊。
第一關就是用刑,那不是人的肉身能扛下來的東西。
即便你鋼筋鐵骨扛過了重刑,敵人也會找你的弱點。不怕疼,不見得你就不怕水、不怕電、不怕疲勞,不怕割JJ……
他們總能找到你的命門。
就算這些都過了關,還有金錢地位美人計。
像於揚這樣拖家帶口的本地人,敵人把家人抓來往電椅上一按,你還能扛多久?
誰能看著自己的母親被敵人折磨還無動於衷?那得需要多麼強大的信仰力量去支撐。
於揚本來不想說浪人的事,免得馬勳擔驚受怕,但轉念一想,那五個浪人死了可不是小事。
如果不是今天被自己“炮製”的那條新聞給壓下去了,說不定就上頭版頭條了。畢竟那是五條鬼子的命,除非日本人自己壓訊息,否則必然引起小轟動。
與其等上面事後追問,不如自己先坦白。殺鬼子是功勞,你遮遮掩掩的,反而顯得有問題。
“我也不想啊。”於揚嘆了口氣,聲音裡帶了點無奈,“可是那個領頭的浪人在仙樂斯和我起過沖突,他認出了我偽裝後的背影。那傢伙好像還是哪個日本情報部門的探子,他問我化妝來櫻花料理店幹嗎?我怎麼解釋都有破綻,只能搶先一步殺人滅口。”
“好吧……咳咳,這的確是最好的解決方案。”馬勳沉默了兩秒,不得不承認,換作是他,也得拼上命幹掉那幾個人,“後來呢?”
“我在下水道蹲到後半夜,天快亮的時候感覺巡邏隊和巡邏艇有所鬆懈,就遊了出來。”
“我找地方洗了澡換了衣服,準備回來的時候,真他媽巧了,出門看到了田中浩的汽車。”
“我昨晚走的時候記住了他的車牌。見此情形,我就偷了輛腳踏車跟上,一路跟到毒氣彈倉庫,並且潛入進去拍了照片……”
馬勳聽完,一陣沉默。
湖面上吹來一陣冷風,枯枝沙沙作響。
遠處那個遛狗的老太太己經不見了蹤影,公園裡只剩下他們兩個人,背對背坐著,像兩尊不相干的雕塑。
這一晚上跌宕起伏的經歷,沒個好心臟根本扛不住。馬勳心想,碰到於揚這種情報員,立功是真能立功,可風險也太大了。
他敢肯定,於揚要是被抓了,絕對扛不過二十西個小時。日本人只要把他家人一抓,你就是鐵打的漢子,也得叛變。
不行,自己得想辦法把他的家人送到後方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