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紀實》第154章 尊嚴才重要(1)

作者:風流笑笑聲·1個月前

2010年12月3日,陝西省教委、省教育廳下發了一份緊急通知——《關於以藥家鑫事件為反面教材,在全省大學生中集中開展法律法規學習和思想道德教育的緊急通知》,通報了藥家鑫案,要求全省各高校從12月6日起,用一個月的時間,集中開展專項教育。

接到教委通知後,張顯還專門做了PPT課件,在12月7日和8日,兩次向自己的學生宣講這個案子。

兩堂課的主題,一個叫《自由與平等》,一個叫《做個有責任心的大學生》。

課堂上,張顯跟學生們講,人要有擔當,要是碰到了法律這根紅線,就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人是平等的,無論我爸是誰,無論家裡多麼殷實有錢,在法律和正義面前,都是蒼白無力的。

不過,在課件結尾的地方,張顯出於人道主義的博愛情懷,明確寫下了自己的態度:我們應該拭目以待,密切關注藥家鑫案件的進展,希望不判死刑,也希望中國就此取締死刑。

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把他此前的想法,徹底推翻了。

張顯偶然發現,被害人張妙的戶籍上,寫的是長安區公字村。

他心中一驚——這不是我的老家嗎?

2011年2月9日,張顯回家過年。

親戚朋友們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語,他這才聽說,被藥家鑫殺害的,正是同村村民王輝的媳婦。

張顯和王輝是遠房親戚,關係拐了好幾道彎:張顯表妹夫的奶奶,是王輝爺爺的妹妹,也就是說,張顯的表妹夫,是王輝的表哥。

即便關係繞成這樣,張顯心裡那股正義感還是湧了上來。

他決定幫王輝一把。

王輝沒見過什麼世面,人老實巴交的,對訴訟更是一竅不通。

張顯怕他吃虧。

剛好那陣子,王輝接到了代理律師許濤的電話,對方讓他趕到村口,準備在一份代寫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狀上按個手印,由許濤代為提交給法院。

張顯一聽,心裡警鈴大作——代理律師居然主動上門聯絡王輝,提供法律援助?這怕不是藥家派來的吧?

他追了過去,攔住了王輝。

他讓律師許濤把訴狀發到自己郵箱裡,由他來審閱。

民事賠償?也就是說,藥家要賠給王輝一筆錢?

對於這件事,張顯後來對記者的說法很首:“刑事附帶民事責任,咱們都是個普通人,對法律不懂。我說,這麼大的一個刑事案件,就該是死刑。我們不能要這個錢。要了錢的話呀,我們承擔不起這個責任。”

就在那段時間,張顯在電視上看到西安一家電視臺的主持人,在節目裡公開呼籲——藥家鑫的父母應該站出來,向受害方道歉,並且積極地給予民事賠償。

在大多數人眼裡,這話怎麼聽都像是在幫王輝和張家說話,是一片好意。

畢竟,獲得民事賠償,本來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可張顯不這麼想。

甚至王輝和張家人,心裡也過不去這個坎。

只不過,張顯的情緒要激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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