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紀實》第157章 我要是他,我也捅……(2)

作者:風流笑笑聲·1個月前

儘管此後不斷有媒體調查發現,藥家鑫既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可網友們沉浸在輿論的漩渦裡,對這些事實視而不見。

絕大多數人,毫無理性地隨波逐流。

法學家賀衛方在那段時間發表了一篇文章,裡面寫道:我們當然可以依法判決一個人的死刑,但是可否不要以群眾狂歡的方式,處死我們的同類。

英國哲學家培根在《論司法》中說過一句話,也被人們翻了出來:為法官者,應當在法律範圍內以公平為念,而勿忘慈悲;以嚴厲的眼光對事,以悲憫的眼光對人。

輿論帶來的負面力量,從不單單作用在某一個人身上。

它壓向藥家鑫的同時,也死死地壓向了受害者一方。

一審庭審之後,憤怒的民意把受害方也徹底綁架了,不允許他們展現出絲毫的諒解。

2011年4月2日,張顯做客新浪微博,與網友互動。

他撂下的話擲地有聲:絕對不要帶血的錢,殺人償命。

那段時間,面對多家媒體的集中採訪,王輝也憤慨激昂地表態:我們不要錢,這是拿我媳婦命換來的。帶血的錢我不能要。殺人償命,我只要他的命。藥家鑫不死,我就去跳樓。

可私下裡,面對記者,王輝的神情卻是另一種黯淡。

他低聲說,我們現在也不敢提民事賠償。傳出去,社會會說我們想貪藥家的錢。

4月13日,一審宣判在即。

一份由張顯起草、受害方家屬簽字的《原告家屬量刑意見書》,被提交給了法院。

意見書裡白紙黑字,要求死刑立即執行。

為此,家屬甚至宣佈,拒絕接受藥家的民事賠償。

張顯在意見書中寫道:對於民事賠償,我們僅僅要求貴院將藥家鑫名下的陝A419N0紅色小轎車,按照有關程式予以拍賣,以補償被害人家屬。對於藥家鑫父母任何企圖以賠償換取從輕處罰的舉動,我們一概不予接受,並對這種行為和妄想,表示憤怒。

而在此之前,受害方代理律師許濤根據法律規定測算並提交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狀裡,受害人家屬理應提出的是五十三萬元的民事賠償。

接受記者採訪時,張顯說,如果王輝接受了藥家的賠償,張妙的孩子長大後,會恨父親一輩子。

不得不說,熱心人張顯,在這件事情上幫了倒忙。

好在他自己似乎也有所察覺。

後來,他表示將發動網友捐款,來彌補受害人家屬。

張妙走後,妹妹張朗去清理她的遺物。

在姐姐的櫃子裡,她發現了兩小桶用紙包起來的一角錢硬幣。

姐姐一首有存零錢的習慣。

她又翻出一個封好的牙膏箱子,開啟一看,裡面全是幸運星。

那是前文提到過的,張妙在2003年收到的生日禮物。

幸運星不再是521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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